四川寶興一司機違停被貼罰單,在朋友圈辱警被行拘

四川寶興一司機違停被貼罰單,在朋友圈辱警被行拘

據四川省雅安市寶興縣公安局消息,2020年4月16日,寶興縣公安局穆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取線索,轄區內有人因在縣城禁停區域範圍內違規停放車輛被交警部門處罰後,心懷怨恨,遂通過其微信朋友圈發佈了侮辱性言論,公開辱罵執法人員。

獲取線索後,民警迅速組織對該線索進行了核查。經查,4月14日下午19時許,違法行為人李某(化名,男,27歲,寶興縣人)認為已經到下班時間,交警不會對街上停放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為了方便遂將自己駕駛的車輛停放在街道上,後發現該車輛被交警貼了違停罰單,為此李某心懷怨恨,為了發洩不滿,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QQ空間發佈侮辱性言論。

經查,李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寶興縣公安局依法對李某進行了行政處罰。

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是對法律權威的挑釁,更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寶興公安在此提醒:網絡並非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群眾規範自己的言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不要運用網絡手段,傳播不良信息,散佈無良言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如若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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