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华镇境内物流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物流市场秩序,消除物流行业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道路运输条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综办〔2015〕13号文精神,决定在宝华镇境内物流行业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宝华镇境内所有物流园、物流仓储企业、货运站(场)

三、整治内容

(一)相关证照和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无照和异址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

(二)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物品堆垛、吊运等危险环节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四)危险物品的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六)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七)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八)是否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接受运营监管;

(九)是否存在违法占地、违章建筑;

(十)环保手续是否具备,环境是否被污染。

四、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摸底调查、集中整治、总结提高等多阶段进行,其中自查自纠阶段为4月26日至6月15日,请广大企业、个人将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到位,退出园区企业必须妥善解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停止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腾空仓储物品,按期完成搬迁退出。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请宝华镇域内广大物流企业主、经营户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宝华镇境内物流行业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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