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 重點面向六類人群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7日發佈消息稱,為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傷害,各地應針對不同人群實施分類干預,及時識別高危人群,積極預防、減緩和儘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會影響。

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 重點面向六類人群

資料圖:工作人員對火車站出站的旅客進行體溫檢測。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當日,國家衛健委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重點對六類人群提出了干預要點。

第一類是確診患者。此類患者在隔離治療初期易有麻木、否認、憤怒等心態,應理解患者出現的情緒反應,以支持、安慰為主,穩定患者情緒,及早評估自殺、自傷、攻擊風險。

對於發生呼吸窘迫、極度不安、表達困難的患者,應在鎮定、安撫的同時,加強原發病的治療,減輕症狀。

第二類是疑似患者。對於出現僥倖心理、躲避治療,或焦躁、過度求治等心態的疑似患者,使用減壓行為、減少應激、正確防護、及時進行相關知識普及。

第三類是醫護及相關人員。此類人群易出現過度疲勞和緊張,甚至耗竭,焦慮不安、失眠、面對患者死亡挫敗或自責等心理。以及擔心被感染、擔心家人,或者過度亢奮,拒絕合理休息等現象。

指導原則提出,應在參與救援前進行心理危機干預培訓;消除一線醫務工作者的後顧之憂,安排專人進行後勤保障;合理排班,保證充分的睡眠和飲食;如出現失眠、情緒低落、焦慮時,可尋求專業的心理危機干預或心理健康服務;持續2周不緩解且影響工作者,需由精神科進行評估診治等。

此外,指導原則還分別就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不願公開就醫的人群、易感人群及大眾等群體提出相應的干預要點。

國家衛健委指出,將由全國精神衛生、心理健康相關協會、學會發動具有災後心理危機干預經驗的專家,組建心理救援專家組,有序開展緊急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疏導工作。

責編:李昔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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