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牟平區市民王某玉有著閒暇時種菜的愛好。2019年10月,他在牟平大集上買了許多菜種,包含紅根菠菜、苔菜、韭菜和“野生苦菜”等。隨著天氣轉暖,種下的種子逐漸發芽長大,其中“野生苦菜”種了六壟,王某玉撿著嫩的已經吃了兩壟(蘸醬生吃或者包餃子),剩四壟還在菜園生長。
但是前幾天牟平公安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告知王某玉,他種的所謂的“野生苦菜”,其實是毒品原植物罌粟。
在現場指認時,大的罌粟苗高約二十公分,小的不到十公分。在嫌疑人和見證人的見證下,民警進行了現場剷除。
2020年4月18日,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鑑定,王某玉種植的“野生苦菜”確係毒品原植物罌粟,牟平警方遂立案偵查。根據刑法規定,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應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王某玉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青島
近日平度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會同同和派出所
將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
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據民警介紹
王某聽別人說大煙苗蘸醬好吃
就在自家菜園內
非法種植680餘株罌粟用來食用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王某的將是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事處罰 。
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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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黃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和臨港警務工作站民警聯合在崮上社區進行排查時,發現居民李某(女,56歲)家菜地裡種有罌粟植株。
旁邊宋某(女,56歲)家的菜地裡,同樣也有一些罌粟植株,民警責令她們剷除,經清點分別有79株和178株。
據李某和宋某供述
李某有哮喘病
去年別人給了她一些種子
說種了長出苗來可以治她的哮喘病也可以做小豆腐吃
今年春節前
李某將這些種子種到菜地時
恰好鄰居宋某也在幹活
便把種子給了宋某一些
宋某聽說這些種子
長出的“菜”可以做小豆腐吃
便也種了一些
直到民警排查發現
她倆才知道自己種的竟然是罌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兩人被行政罰款處罰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一)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市民: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
從罌粟果上提取的汁液,可以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等。
市民不論出於什麼目的、種植多少,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鄭重提醒
罌粟,一株也不能種!
來源丨YMG全媒體記者 何曉波 通訊員 牟公宣 攝影報道
責編丨魏琳 審核丨楊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