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件事,與你我息息相關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件事,與你我息息相關

國家安全並不是只存在於“諜戰片”“宣傳片”裡,而是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在維護國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觀者,而是人人有責,更需人人盡責。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這些知識你應該知道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件事,與你我息息相關

4月15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什麼是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一個觸目驚心的案例(案例來源於網絡)

.危害軍事安全

2014年4月,23歲的張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個自稱“記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聞報道材料為由,請張某為其提供軍艦照片。張某被優厚條件吸引,想方設法進行拍攝。

在境外間諜機關的的指使下,張某設法進入某軍工企業。到2014年8月被採取強制措施時,張某已向對方提供”某某艦”等目標照片500餘張,其他敏感照片200餘張。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件事,與你我息息相關

2015年2月12日,張某因“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並首次系統提出“11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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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

關於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規定又有哪些呢?


背叛國家罪: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削政治權利。

武裝叛亂、暴亂罪: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顛覆國家政權罪: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投敵叛變罪: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叛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資敵罪: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勾結的處罰規定: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規定之罪的,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危害國家安全罪適用死刑、沒收財產的規定: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以上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範和制止!

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還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國家安全受損,我們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價。所以,維護國家安全也需要發揮每個人的力量,打一場“人民戰爭”,要樹立國家安全意識,不觸碰法律紅線!!!


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的義務有哪些?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有哪些權利?


(1) 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保護措施。

(2) 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卹優待。

(3) 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4)在國家安全工作中,需要採取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特別措施時,應當依法進行,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為限度。

牢記“12339”,撐起安全防護傘


國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但我們也需認識到,仍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運用人力和技術的各種方法手段,對我國家安全利益造成嚴重威脅,因此,每一個公民都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件事,與你我息息相關

①24小時電話舉報熱線12339

②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平臺

(www.12339.gov.cn)

日常生活中哪些可以事項需要注意?!


說起危害國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間諜,如影視大片裡的007、FBI之類的人物,其實他們很可能就在我們身邊。那麼我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應該注意什麼呢?


時刻警惕著

1.機關單位的電腦內外網不混用;

2.不在內網專用電腦上使用無線網卡、無線鼠標、無線鍵盤等無線設備以及外單位的存儲介質;

3.知密不外洩:不在親戚或朋友間談論自己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尤其要注意在各種聚會中茶餘酒後自我炫耀。

4.上網須謹慎:在網上交友、聊天過程中,不要輕信他人,不要談論敏感話題;對無故加為好友的陌生人仔細鑑別身份,提高警惕;不要輕易拍攝軍事設施、政府大樓等敏感目標,更不要隨意轉發到朋友圈。

5.出境要小心:不要隨便暴露身份,不要出入涉黃、賭博等複雜場所,不要隨便接觸來路不明的人,防止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攀拉;與境外人員接觸過程中,不要談論敏感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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