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處置固體廢物不當 依法查處

星沙時報訊(記者 彭嫻 通訊員 瞿瓊)近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泉塘行政執法隊查處一起在貯存固體廢物過程中,未採取防範措施造成廢礦物油流失、滲漏汙染環境案。

當天,執法隊員在轄區內某公司廠房內檢查,發現廠區西北側的水泥過道中,胡亂丟棄著生產過程中留下的廢機油隔、含油的濾清器、廢機油壺容器等,廢舊容器內流出的廢礦物油殘留將部分地面弄得黑漆漆的。

廢機油的有機化合物對環境汙染極大,一旦發生滲漏,將嚴重汙染土壤和地下水。但執法隊員發現這一隨意堆放著固體廢物的過道僅為普通水泥地面,沒有做任何防護處理。

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目前,執法隊員已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縣行政執法局將繼續加大對固體廢物的監管力度,及時消除環境隱患,為家園為民生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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