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通姦被發現羞愧自殺 兒媳為掩飾甘受死刑 知縣破案為人做嫁衣

​(說歷史的女人——第1227期)

該案發生的時間:清,咸豐七年秋。

該案發生的地點:湖北省東湖縣。

案件第一階段:保長報案——李氏不孝,導致婆婆上吊自殺

1857年秋,湖北東湖縣一鄉之保長到縣衙報案。

所報之案為:李氏因對婆婆不善,導致婆婆上吊死了。

各位可能要問,又不是保長家裡的事,保長來報什麼案呢?原來根據《大清律例》之條例規定:在自己管轄的地方出現命案,地方的保長、甲長等都有連帶責任。所以,李氏婆婆上吊自殺後,保長就和村人把李氏捆綁起來,送到縣衙。

原本根據清朝的律例,女人是不能出現在公堂的。但是李氏的性質比較惡劣,原因是在清朝律例中,惡待婆婆造成人命都是十惡不赦之重罪。由此可見,在古代,道德品質是衡量一個人的首要標準。

知縣接案後,見是人命官司,趕緊升堂問案。

婆婆通姦被發現羞愧自殺 兒媳為掩飾甘受死刑 知縣破案為人做嫁衣

知縣以《大清律例·刑律·人命·威逼人致死》一規定,對年方20的李氏說道:

“‘妾妻威逼夫之祖父母、父母致死者,俱比擬依毆律斬。’,你可知罪?快從實招來。”

李氏跪在大堂,一直不說話。

知縣很納悶,但知縣也沒有深究。從這一點,可見這個知縣,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縣官。他就以此款條例,給李氏定了罪,並且呈報上去。

對於李氏而言,就剩下等著批文一到,被斬首奔赴黃泉了。

案件第二階段:李氏一心求死疑點重重,新知縣巧妙破解謎團

且說原知縣審完李氏案子後,便調走了。上面新派來的張知縣翻閱案宗時,心裡頗為疑惑,覺得此案疑點重重。於是,就重新提審人犯李氏,說:

“你若有難言之冤屈,可從實招來,本官或許能夠為你申冤。”

李氏見張知縣面善,語氣和藹,並無惡意,便說:

“我已背上不孝之名,活著已沒臉見人,情願儘快受死。”

張知縣素以“能吏著稱”,外人送綽號“辦案神明”。因此,憑藉他的經驗,知道此案必有問題,但卻不在公堂深究,而是以巧計逐步揭開了事情的真相。那麼張知縣到底是怎麼做的呢?且看他的妙計。

第一步:經過調查,他得知衙門中的衙役隊伍裡,有一個衙役,他有一個老婆,人稱“河東獅吼”,極其彪悍。不但鄰舍怕她,就連自己的衙役丈夫也被打得滿地找牙。人人都怕她,都不敢招惹她。張知縣認為此“河東獅吼”可一用。

第二步:瞭解了“河東獅吼”的情況後,張知縣找了一個理由,派遣“河東獅吼”的丈夫到外縣出差,令他立即回家收拾一下到衙門來領取公文之物。那衙役受到知縣重用,自然不敢怠慢,匆忙回家收拾一下就趕來領公文,豈料張知縣大怒,說他故意延誤了時間,耽誤了公事,想來定是你的惡婦導致的。

說罷立即差人將衙役的老婆“河東獅吼”抓捕到堂,又不問原由,便打了500鞭,之後,便將她關進大牢。不過是和李氏關在一間牢房。

第三步:“河東獅吼”原非善類,如今又吃了一頓冤枉鞭子,到了牢房撒起潑來,把張知縣的十八代祖宗都罵了出來。一連罵了三天,還不解氣,還要天天罵。

這事讓同牢房的李氏難以忍受,便勸解“河東獅吼”。

“河東獅吼”說:“你不吭聲,那是你沒有我這樣的冤屈啊,老孃我無緣無故被這沒心沒肺的狗官打了一頓鞭子,我怎麼能不罵他啊。”

李氏嘆了口氣說:“好姐姐啊,若說冤屈,你這不過是一頓鞭子,不出數日,就會放回家,繼續過自己的日子,而我卻替人身負不孝惡名被砍頭,如此冤屈,我哪裡說去呢?”

“河東獅吼”很好奇,問李氏有何冤屈,李氏便對“河東獅吼”講了一遍。不料,隔壁牢房住著知縣安排的耳目,聽聞之後,立即報於張知縣。張知縣當即升堂,把“河東獅吼”和李氏全部帶到大堂問案。

李氏見事情已被知縣大人所知,無奈沒法隱瞞,只好據實說出。

張知縣這招苦肉計,雖然不算高明,但總算能夠查出案情真相,也算是功過相抵了。

案件第三階段:婆婆通姦被發現羞愧自殺,兒媳為掩飾甘受死刑,知縣破案為人做嫁衣

事情的原委:

李氏與丈夫結婚之後,三年來,丈夫常年外出經商謀生,家裡只有李氏和婆婆相依為命。其婆婆丈夫早逝,所以守寡多年。李氏對寡居的婆婆甚為孝順,照顧得無微不至。婆婆對這個兒媳也十分滿意,兩人互相照顧,極為和睦。

婆婆通姦被發現羞愧自殺 兒媳為掩飾甘受死刑 知縣破案為人做嫁衣

也可能食飽思淫慾,也或者婆婆守寡多年所致,40多歲的婆婆的私生活出了問題。一日李氏起床後,像往常一樣,把燒好的熱水端到婆婆房間。平時,她們已經習慣了進門不敲門,所以李氏自然是沒敲門直接就進來了。結果李氏進屋,見床上的帷帳還閉著,不過床前卻擺著兩雙鞋,其中一雙是男人的鞋子。

如此情形,分明是婆婆行了通姦之事。

李氏見此,臉頰發熱,趕緊悄悄退出房門,離開家下地做事去了。

媳婦進出房間,雖然動作很輕,但婆婆還是聽到了。

她起來見地上的熱水和早飯,就知道媳婦看到了一切,她急忙把通姦的男子打發走。作為一個長輩,通姦之事被媳婦看到,實在是太丟人了。她越想越羞愧,不知該如何面對孝順的媳婦,竟然在羞愧無奈情急之下拉了一根繩子上吊自殺了。

婆婆通姦被發現羞愧自殺 兒媳為掩飾甘受死刑 知縣破案為人做嫁衣

如果按照《大清律例》的規定,通姦並非死罪,而李氏婆婆的行為僅是和姦,和姦之罪杖八十。而這種情況,還是被人當場抓獲並告官,才會給予的懲罰。李氏婆婆通姦,並未被李氏捅出去,所以並不會受到清律的制裁,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可是有時候,倫理對人的懲罰會大於法律。因此婆婆的自殺,嚴格來說是道德感促使了她的死。

李氏在外面故意拖延時間,調整自己的心態,直到中午才回去。可是她回去後,發現婆婆已經懸樑自盡了。李氏痛哭著,請來保長,也驚動了村鄰。保長等質問李氏其婆婆為何自殺時,李氏說不出理由。當然,不是李氏說不出,是李氏沒法說出,李氏為了保全婆婆的名節,只能什麼也不說。

結果李氏說不出婆婆上吊的原因,就與眾相鄰懷疑是其逼死婆婆,將其押送到縣衙。到了縣衙,李氏為了掩飾婆婆的通姦行為保全夫家之名節,承擔所有的不孝罪責,甘心接受死刑。

原本做好了赴死準備的李氏,卻沒想到遇上了一個明察秋毫善於斷案的張知縣。雖然,不是她所情願的,但畢竟是還了她一個清白。

婆婆通姦被發現羞愧自殺 兒媳為掩飾甘受死刑 知縣破案為人做嫁衣

結語:雖然張知縣斷的這個案子,無非是細心之下,採取了一些手段,便澄清了案件背後的真相。但是卻為張知縣贏得了一個極好的名聲,在官場之上,一時傳為美談,成為全省知縣中的模範。

時任湖北巡撫的的胡林翼對張知縣格外看重,說起這個胡林翼,可是個大人物,進士出身,後曾擔任湘軍要職。其人揮金如土,但是對人才卻格外愛惜。比如我們熟悉的曾國藩、左宗棠等名臣,都曾經得到過胡林翼的大力舉薦。因此,若能得到胡林翼的舉薦,仕途應該是比較輝煌的。可惜的是,這個張知縣是個給他人做嫁衣的命。為何呢?原因是胡林翼正要舉薦張知縣的時候,他卻因病去世了。沒辦法,胡林翼只好把張知縣的辦案事蹟擱在張知縣的繼任者張建基的名頭下面,進行舉薦。結果張建基的仕途是平步青雲,僅數年便官拜湖北布政使。

真是人間多奇事,矛盾揪扯難說清。李氏有心保全婆婆名節,卻沒有實現。甘心受死多感人,卻最終被洗了清白。張知縣踏實做事有成績,卻沒命享受果實,反為他人做了嫁衣裳。(文/說歷史的女人·案先生)

專欄

人間奇案第1期

作者:說歷史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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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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