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樣一種藥品,在不同的國家,可以按照不同的價格出售

這些進口藥的銷售價格的彈性空間很大,“虛偽的兄弟”們之間有很大的討價還價的餘地。除上述專利的因素外,各國的售價不一,格列衛在美國的銷售價格比中國便宜接近一半,說明還有種種非專利因素在內。據猜測,中間一定有“第三者”插手。

病人的求生慾望與求治要求,使癌症病人成為某些人手裡的一塊“唐僧肉”。關稅、中間商,還有醫院和醫生,都乘機向病人咬一口。比如,中國進口藥品都有一個進口關稅,關稅一般為5-8個百分點,藥品銷售如果進入醫院,還要加上15個百分點。醫院靠賣藥賺錢,兩者相加,佔了定價的四分之一以上。大家都來咬一口,使痛苦不堪的癌症患者雪上加霜。

在英、日等國,藥品賣得雖貴,但他們有政府出錢補貼,私人保險、政府救助、老百姓醫保……在多重分擔之後,最後才是民眾自掏部分。現在我國凸顯的問題是:救命“貴藥”大多淪為自費藥範疇,只能百姓自掏腰包。因此,在藥品的國際壟斷價格沒有打破前,我們能不能想點辦法,出臺相關的政策,如大幅度降低關稅、大幅度降低經銷商和醫院的盈利,減少中間流通環節的成本,或者允許這些藥的費用納入醫保,讓更多的癌症患者能吃得起這些藥,延長和挽救他們的生命。——好在,進口抗癌藥零關稅的新政,已經開始實施了。

我們還要看到,專利到期是藥企面臨的另一項挑戰,典型案例是世界最暢銷藥物立普妥。它在美國專利權到期之後,廉價的代替品隨處可見。數據顯示,一般一個藥物的專利保護期結束,該藥為公司帶來的銷售收入將暴跌至20%以下。因此,在專利權到期之前,我們要設法打破國際的壟斷,趕緊把國產抗癌藥研發出來,療效可靠,價格親民。

據悉,格列衛在中國的專利申請日期為1993年4月2日,中國的法律規定專利期20年期滿。這意味著,國內的仿製藥企在2013年4月1日過後,就可以合法生產格列衛了。有消息說,治療肺癌的抗癌藥,我國貝達藥業的凱美納現已投入臨床,成為繼美、英之後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靶向抗癌藥的第三個國家,藥學和醫學界院士專家們評價凱美納比同類進口藥“藥效和安全性更好,價格更低”。

2013年後,中國國內正大天晴和豪森藥業的仿製藥上市。但是,正大天晴的格列衛定價4200元一盒,豪森製藥的格列衛定價3800元一盒,價格仍遠高於印度每盒200元的格列衛。這說明我國現有的單獨定價權,對已過專利期的藥品定價機制不合理,應當設法把它們的藥價大幅度地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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