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样一种药品,在不同的国家,可以按照不同的价格出售

这些进口药的销售价格的弹性空间很大,“虚伪的兄弟”们之间有很大的讨价还价的余地。除上述专利的因素外,各国的售价不一,格列卫在美国的销售价格比中国便宜接近一半,说明还有种种非专利因素在内。据猜测,中间一定有“第三者”插手。

病人的求生欲望与求治要求,使癌症病人成为某些人手里的一块“唐僧肉”。关税、中间商,还有医院和医生,都乘机向病人咬一口。比如,中国进口药品都有一个进口关税,关税一般为5-8个百分点,药品销售如果进入医院,还要加上15个百分点。医院靠卖药赚钱,两者相加,占了定价的四分之一以上。大家都来咬一口,使痛苦不堪的癌症患者雪上加霜。

在英、日等国,药品卖得虽贵,但他们有政府出钱补贴,私人保险、政府救助、老百姓医保……在多重分担之后,最后才是民众自掏部分。现在我国凸显的问题是:救命“贵药”大多沦为自费药范畴,只能百姓自掏腰包。因此,在药品的国际垄断价格没有打破前,我们能不能想点办法,出台相关的政策,如大幅度降低关税、大幅度降低经销商和医院的盈利,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成本,或者允许这些药的费用纳入医保,让更多的癌症患者能吃得起这些药,延长和挽救他们的生命。——好在,进口抗癌药零关税的新政,已经开始实施了。

我们还要看到,专利到期是药企面临的另一项挑战,典型案例是世界最畅销药物立普妥。它在美国专利权到期之后,廉价的代替品随处可见。数据显示,一般一个药物的专利保护期结束,该药为公司带来的销售收入将暴跌至20%以下。因此,在专利权到期之前,我们要设法打破国际的垄断,赶紧把国产抗癌药研发出来,疗效可靠,价格亲民。

据悉,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日期为1993年4月2日,中国的法律规定专利期20年期满。这意味着,国内的仿制药企在2013年4月1日过后,就可以合法生产格列卫了。有消息说,治疗肺癌的抗癌药,我国贝达药业的凯美纳现已投入临床,成为继美、英之后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靶向抗癌药的第三个国家,药学和医学界院士专家们评价凯美纳比同类进口药“药效和安全性更好,价格更低”。

2013年后,中国国内正大天晴和豪森药业的仿制药上市。但是,正大天晴的格列卫定价4200元一盒,豪森制药的格列卫定价3800元一盒,价格仍远高于印度每盒200元的格列卫。这说明我国现有的单独定价权,对已过专利期的药品定价机制不合理,应当设法把它们的药价大幅度地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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