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八次主任會議

本報訊 4月17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主任會議在市政務中心舉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汪衛東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孔向陽、張業鎖、吳利林、張懷科,秘書長劉觀寶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關於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草案)的彙報。主任會議決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於4月23日舉行,會期一天。

主任會議建議,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合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人事任免案。

主任會議上,市人大有關專委會、常委會有關機構負責人就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有關議題作了彙報和說明。

會議聽取了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閱讀空間建設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報告、關於合肥市學前教育發展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報告;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報告;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全市檢察機關執行監督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報告。主任會議決定,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

會議還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彙報、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彙報;聽取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檢查方案(草案)的彙報;聽取了關於“一府兩院”相關負責人履職報告的人員情況說明。

市人大專委會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相關工作機構和綜合辦事機構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任達 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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