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测,连云港火灾事故未对日照环境产生影响

我市迅速开展边界区域环境应急监测

连云港火灾事故未对我市环境产生影响

4月21日晚,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石材研磨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我市环保部门立即启动边界区域环境应急监测,摸清此次事故对我市的影响。

4月22日上午,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应急指令和要求,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应急监测分队第一时间出动,前往鲁苏边界区域,在岚山生态环境分局的积极配合下开展环境应急监测。

从监测结果看,非甲烷总烃未超标;使用I NF I C ON HAPSITE ER型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显示苯、甲苯等50余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无异常,该事故未对我市环境产生影响。


连云港深夜三声巨响,

一查涉事公司,果然“有事”

4月21日晚,江苏省连云港市传出的巨响声引发人们猜测:是爆炸吗?赣榆区城头镇一位居民告诉澎湃新闻,21时10分左右,他听到三声“爆炸声”,同时“有震感”。

21日22时许,澎湃新闻从当地政府获悉,系当地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已赶赴现场救援。涉事工厂是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主要加工并销售石英砂和硅微粉,因多起案件未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2019年7月-11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立案执行5起“全部未履行”的案件。该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法定代表人胡玲玲。

4月21日23:35,当地政府通报称,21日晚9时许,赣榆区城头镇后黄墩村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初步核实,现场无人员伤亡。目前,火情已经基本扑灭,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火灾原因和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连云港赣榆区化工厂火灾


经监测,连云港火灾事故未对日照环境产生影响


经监测,连云港火灾事故未对日照环境产生影响


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月22日消息,4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宏兴研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后,赣榆区委、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环境空气方面。监测结果表明,4月22日凌晨1时,厂区下风向100米居民区氯化氢浓度为0.016mg/m³,二氧化硫浓度为0.022mg/m³,二氧化氮浓度为0.032mg/m³,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VOC浓度为0.4 mg/m³,满足室内环境空气标准。地表水环境方面。经组织对强酸性消防水(pH值1.5-2)实施筑坝封堵,青口河(莒城湖)pH检测值为7.8,高锰酸盐指数3.5mg/L,氨氮0.04mg/L,总磷0.09mg/L,均达地表水三类标准。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特此通告。


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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