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發現了《四十二章經》,真跡可尋,到底是誰留下的?

明永樂年間(1368-1398),內官臨太監向福善資助上方山。僧人然義修繕了上方山雲梯,並在雲梯之上創建了雲梯庵。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正月,御用監太監王瑞奉旨到房山雲居寺、上方山等寺院佈施。見到上方山“天梯”(即雲梯”)崎嶇陡峻,攀行艱難,聯絡宮中太監募資重修雲梯,四月初開工,十一月初告竣。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司禮監太監李中軒修繕兜率寺,在寺中增建了天王殿、伽藍祖師殿、彌勒閣。明神宗萬曆四年(1576),明太監馮保施財,第三次修繕雲梯。同時還修繕了雲梯庵、靜夜堂,創建了永亨庵,於上方山下的孤山口村創建了規模宏大的普濟寺。翌年(1577),馮保又自書く四十二章經》,雕刻於石碑之上,嵌於兜率寺主殿後壁。萬曆末,惜薪司太監李志義重建文殊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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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保,深州人。今屬河北省深縣。明嘉靖(1522-1566)中,為司禮秉筆太監。隆慶元年(1567)提督東廠兼掌御馬監事。時司禮掌印缺,馮保以次得之。遂集重權於ー身: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兼掌御用司禮監太監。釋自如纂《上方山志》載麟慶的《游上方山記》記載:“殿後壁刻《佛說四十二章經》,明太監馮保書,筆力遒整。鐫刻在大雄寶殿後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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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保能把《佛說四十二章經》鐫刻在大雄寶殿後壁,馮保又是何許人也?能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明朝太監分為十二監、四司、八局,共24衙門。這實際上是“內府”,就是宮內的小政府。其中以司禮監的權力最大,其職責是代皇帝批閱奏章、傳達皇帝諭旨。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俗稱“內相”。馮保在萬曆做皇太子時,就照料他讀書,萬曆登基後,馮保任司禮監掌印太監,朝夕在乾清宮照顧小皇帝的起居。馮保在嘉靖、隆慶、萬曆三朝中,先後擔任司禮監秉筆太監、提督東廠大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又與萬曆皇帝的關係非同尋常,地位在朝廷中舉足輕重。馮保在上方山石刻上刻下的《佛說四十二章經》,成為馮保當年位高權重的一個重要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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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保是明代一個頗有爭議的太監政治家。起先因書法出眾受到明世宗賞識,當上乗筆太監,隆慶元年(1567)提督東廠,御馬監。馮保主動聯手首輔張居正,推行"考成法”“一條鞭法”改革,開創了萬曆新政的新局面。萬曆六年(1578),馮保在《清明上河圖》上題踐,自署官“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兼掌御用司禮監太監”,兼總內外,權傾一時。馮保在司禮監任上刻了許多書,如纂《啟蒙集》《四書》《書經》《通鑑直解》《帝鑑圖說)《經書音釋》等。馮保書法頗佳,通樂理、擅彈琴,並造了不少琴,“世人鹹寶愛之”。張居正評價馮保:“勤誠敏練,早受知於肅祖,(世宗)常聽為 ‘大寫字'而不名。”

這裡發現了《四十二章經》,真跡可尋,到底是誰留下的?

正是因為馮保有權有位,所以能為上方山慷慨施贈。

馮保為上方山留下了《佛說四十二章經)之寶貴文化遺產。馮保上方山手書真跡《佛說四十二章經》,也為人留下了難得的馮保書法真跡,展示了ー代"乗筆太監”深厚的書法功力。

這裡發現了《四十二章經》,真跡可尋,到底是誰留下的?

馮保在上方山留下的珍貴墨跡是其目前可見的唯一的書法真跡。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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