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性凍卵,女性人權的保障還是侵犯?

未婚女性凍卵,女性人權的保障還是侵犯?

未婚女性凍卵,女性人權的保障還是侵犯?

未婚女性凍卵,女性人權的保障還是侵犯?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彭靜今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提案,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彭靜稱,按照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凍卵”等輔助生殖技術只能由已婚夫婦行使,單身女性並不享有該權利。此前界面新聞報道了我國首例未婚女性因“冷凍卵子”而引發的一般人格權糾紛,引起了關於未婚女性生育權的熱烈討論。

有顏有才有想法的女星徐靜蕾在採訪中表示,自己在洛杉磯凍存了9枚卵子。她表示和其男友現在都不想要孩子,但不代表以後想法不會改變,凍卵,或許成為她若干年後想要貽享天倫的後悔藥。

在朋友圈裡看到了一篇文章,一個叫徐棗棗的女性,不知道是不是化名,30歲出頭,在這美好的年華,還不想要孩子,於是想要凍存自己狀態最佳的卵子。她走進北京婦產醫院,誰承想醫師地拒絕了她,說根據相關規定,不能為單身未婚女性實施這項服務。於是徐棗棗把北京婦產醫院告上了法庭,認為他們此舉是對女性應有正當權益的歧視。

我也是一名女性,我堅決捍衛女性的正當權益。但我想,女性在追求自己權益的同時,可能忽略了一些事實。

首先,生育能力是可以通過卵子凍存保存下來,延長到想要生育的年齡,再進行復蘇,採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產生後代。但是,女性衰老的,不僅僅是卵子,還有全身的各項機能。比如子宮、比如卵巢分泌的雌孕激素、比如心血管系統對妊娠期血容量增加的承受能力、比如肝腎功能在妊娠期間對高激素水平的條件能力。在40歲、50歲,一位女性事業成功了、玩夠了、想開了、遇到對的人了的時候,她去復甦卵子,孕育寶寶。卵子的質量,或者說受精卵的質量可能是挺好的,維持在了她30歲的水平,但移植到了40歲或者50歲的子宮裡,懷胎10月,可能會要了年近半百的老母親的半條命。隨之而來的,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子癇,妊娠期脂肪肝、妊娠期膽汁淤積綜合徵甚至是HELLP綜合徵,條條高危,重則致命。這違反了國家想要降低孕產婦死亡率的基本民生訴求的初衷,也是給醫療系統出難題。前段時間42 歲的高齡產婦吳夢不顧醫生勸阻,生下一子,引發社會關注。同月,進行心臟房間隔缺損修補手術和肺移植手術,成為世界首例高齡肺動脈高壓產婦肺移植手術,不幸的是,她在產後10個月去世,留下了嗷嗷待哺的幼子。在不適於生育的年齡生育,後患無窮,並不值得社會大力倡導。

就算,母親熬過了孕期,順利誕下孩子。在產褥期間,哺乳、照料孩子,年輕的媽媽們尚且疲於應付,更不用說年紀大的母親了。更有甚者,在別人照顧孫輩的年紀,自己照顧兒子女兒,心理尚有落差,精力、體力自然是大不如前,對孩子的照料和陪伴也會相應打折扣,甚至沒辦法陪伴孩子一個完整的長大。這又何嘗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呢。

其次,出於對以上的擔憂,就會催生出代孕的需求,自己年紀大了,不適合懷孕了,但自己的卵子、胚胎還生機勃勃地需要一個溫床。代孕,就是指,借年輕體健的女性的身體和子宮,孕育自己的孩子。也就是,將自己的胚胎植入別人的子宮中,度過難熬的懷胎十月。出生後,孩子仍是自己的,給予代孕女性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也是嚴重違反了女性生育權利的一項交易。需求大了,利益則大,鋌而走險的非法機構則會伺機而生,不利於社會的安定,更摧殘了更多的年輕女性。

大自然的規律始終是人們難以為逆的存在,儘管人類經過千百年的醫學和科技的發展,逐漸掌握了自己的命運,但人類的渺小,在自然面前仍是不堪一擊。在20世紀初人們破解了遺傳密碼,測序人類基因組,以為能夠窺探到生命的奧秘時,RNA世界橫空出世,世界之大,宇宙無窮。最佳生育年齡就是這麼短暫,在適當的時期做適當的事,不僅僅是一個卵子的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所謂有得有失,當有取捨,取了年輕時的歡愉、事業、財富,也要有失去一些東西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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