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委發文 | 8大發展目標,23條政策要求

來源 | 證券時報

作者 | 孫璐璐

9月22日,央行會同工信部、司法部、商務部、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外匯局出臺了《關於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供應鏈產業鏈穩定循環和優化升級的意見》,從準確把握供應鏈金融的內涵和發展方向、穩步推進供應鏈金融規範發展和創新、加強供應鏈金融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供應鏈金融政策支持體系、防範供應鏈金融風險、嚴格對供應鏈金融的監管約束等六個方面,提出了23條政策要求和措施。

《意見》提出包括提升應收賬款的標準化和透明度、規範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等在內的八大發展目標。明確金融機構應切實應用科技手段提高風險控制水平,與核心企業及倉儲、物流、運輸等環節的管理系統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及時核驗存貨、倉單、訂單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虛假交易和重複融資是供應鏈金融領域的主要風險類型。《意見》再次強調,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供應鏈融資要嚴格交易真實性審核,警惕虛增、虛構應收賬款、存貨及重複抵押質押行為。對以應收賬款為底層資產的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產品,承銷商及資產管理人應切實履行盡職調查及必要的風控程序,強化對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適當性的要求。

除要求金融機構自身加強風險防控外,《意見》明確加強供應鏈金融業務監管。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應嚴格遵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不得以各種供應鏈金融產品規避國家宏觀調控要求。各類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公司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應嚴格遵守業務範圍,加強對業務合規性和風險的管理,不得無牌或超出牌照載明的業務範圍開展金融業務。各類第三方供應鏈平臺公司不得以供應鏈金融的名義變相開展金融業務,不得以供應鏈金融的名義向中小微企業收取質價不符的服務費用。

推動供應鏈金融的規範發展,離不開相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政策支持,這也是《意見》的一大亮點。《意見》提出要完善供應鏈票據平臺功能,以及推動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公示兩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並從優化供應鏈融資監管與審查規則、建立信用約束機制兩方面完善供應鏈金融政策支持體系。

例如,《意見》提出,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加強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的數字化和要素標準化建設,支持金融機構通過接口方式批量辦理查詢和登記,提高登記公示辦理效率。

《意見》還透露,將加快實施商業匯票信息披露制度,強化市場化約束機制。一方面,建立商業承兌匯票與債券交叉信息披露機制,核心企業在債券發行和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中,應同時披露債券違約信息和商業承兌匯票逾期信息,加強信用風險防控。另一方面,供應鏈大型企業應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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