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丨莫名其妙“被老闆” 臨城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正其名”

法院丨莫名其妙“被老闆” 臨城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正其名”
法院丨莫名其妙“被老闆” 臨城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正其名”

近日,家住湖南省汨羅市某村的黃某鳳女士在辦理入職手續時驚訝地發現自己早在2018年就已經在河北省某縣註冊了一家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毫不知情的她就這樣莫名地“被老闆”。

【初露端倪】

原告黃某鳳系湖南省汨羅市人,2020年7月13日在辦理銀行入職手續被提示到,其於2018年在河北省某縣註冊了一家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因此無法辦理入職手續。黃某鳳與該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所在地的行政審批局進行聯繫,再三確定自己從未與任何人在該縣合夥經商併成立任何公司,也不認識上述公司相關人員,但雙方協商未果,該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法定負責人的頭銜仍舊加冕在黃某鳳頭上。

【抽絲剝繭】

據瞭解,黃某鳳在2017年6月因保管不善丟失了身份證,次月進行補辦,又於當年10月遺失,最終在2017年11月16日重新辦理了身份證。在2018年5月,該建築勞務分包公司註冊成立,至此,原告黃某鳳開始了“被老闆”之路。

【雲開霧釋】

2020年8月,臨城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在收到由寧晉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轉來的黃某鳳“被老闆”行政爭議案件後,由於案情特殊少見,由行政爭議化解中心主任劉利彬牽頭負責,迅速與某縣行政審批局主管行政審批事項的負責人聯繫,認真核實案情。根據《關於防範和處置冒用他人身份騙取政務服務問題的通知》(冀公辦發【2020】8號)、《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依法做好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冀市監發【2019】241號)文件精神,由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案涉及到的相關注冊信息進行調查,經調查,確定原告系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註冊公司。

為儘快停止對原告合法權益的侵害,在縣法院的協調下,相關單位會同原告訴訟代理人在臨城縣行政爭議中心相關負責人的見證下進行了面對面協商,最終撤銷了某縣某建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結束了原告黃某鳳“被老闆”之行。

【當事人說】

事後,某縣行政審批局相關負責人對臨城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高效化解案件的行為給與了認可,並表示,在縣法院的積極溝通和主動協調下,各行政單位之間消除了溝通“壁壘”,搭建了交流“橋樑”,真正促進了行政糾紛的“消融”,對行政單位處理行政糾紛帶來了“實打實”的幫助。

【我們怎麼做】

自今年3月份臨城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成立以來,共受理行政爭議糾紛11件,成功在訴前化解10件,化解率高達 90.91%。接下來,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將進一步創新舉措積極推動行政爭議“源頭疏解”、“多元調解”和“實質化解”,為創造全縣和諧穩定的環境提供司法服務。

邢臺政法出品

來 源 :臨城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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