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在醫院夭折,家屬投訴"是醫院操作不規範導致的",院方這樣迴應

河南商報記者 孫超 文/圖

孕婦分娩遭遇難產急需手術,卻聯繫不上值班醫生,需家屬開車去接下班在家的醫生前來協助……

近日,家住郟縣的劉先生向河南商報記者反映稱,他愛人婁女士在郟縣第二人民醫院分娩時,因為醫院管理混亂,導致其剛出生的兒子錯失最佳搶救時機而夭折。

對此,郟縣第二人民醫院相關涉事醫護人員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採訪時均表示,“工作都是按照正規的操作程序進行的,不存在瑕疵和缺陷”。

新生兒在醫院夭折,家屬投訴

(郟縣第二人民醫院)


投訴:產婦和新生兒出現緊急情況,醫院卻無醫生可以施救

據劉先生介紹,9月20日是他愛人的預產期,考慮到安全起見就於當天上午8點左右住進了郟縣第二人民醫院。

“入院後,醫生沒有給俺媳婦做彩超和術前檢查,只做了心電圖和胎心監測,說胎兒一切正常,符合順產要求。”劉先生稱,到晚上10點左右,他愛人分娩陣痛頻繁被送進了產房。

“晚上11點30分左右,俺媳婦覺得順產不下來,要求剖腹產,醫生說宮口已經開到10cm,讓再試試。”劉先生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從第一次要求醫生給他愛人實施剖腹產手術,到第二天凌晨3點50分孩子出生,4個多小時時間一共提出了3次剖腹產要求,醫生都建議試試順產。

“我想不通,醫生為什麼一直建議我愛人順產?”讓劉先生感到氣憤的是,他第二次要求進行剖腹產手術時,值班護士未能聯繫上醫生,最後護士把電話打給了已經下班在家的該院醫生趙曉紅。

“當時情況比較急,是我開車把趙醫生從家接到醫院的。”劉先生說,在分娩過程中,胎兒出現了胎心不穩的症狀,護士聯繫醫院兒科,電話無人接聽;孩子出生後,出現缺氧症狀,產房沒有兒科醫生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施救,最後搶救孩子的醫生是從郟縣人民醫院調來的。

回應:工作都是按照正規程序操作,工作不存在瑕疵和缺陷

針對劉先生所反映的情況,郟縣第二人民醫院相關涉事醫護人員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採訪時分別進行了回應。

新生兒在醫院夭折,家屬投訴

(郟縣第二人民醫院)


“入院時,婁女士帶的有9月16日在郟縣婦幼保健院做的彩超單,一般情況下同級醫院一週內的彩超單都可以接納 。”郟縣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醫師祁彩峰解釋稱,“當時我也建議婁女士再拍個彩超,家屬說才查完,沒必要再查。”

對於家屬3次提出要求進行剖腹產手術,醫生都建議順產一事,祁彩峰表示,實施剖腹產手術,是她在9月21日凌晨1點50的時候向家屬提出的,並有家屬的簽字確認書為證明。

那麼,在需要實施剖腹產手術時,為什麼是家屬開車去接已經下班在家的醫生前來協助才能完成?祁彩峰稱,醫院一般晚上值班只留下一名護士、一名助產士和一名醫生。

“因為手術不是一個人能夠完成,所以才緊急聯繫下班在家的趙曉紅主任前來配合,這屬於正常現象。當時趙主任要騎電車來醫院,家屬自願開車去接的。”祁彩峰解釋。

對於新生兒出現緊急情況後,醫院的兒科醫生不在場,卻要從郟縣人民醫院調醫生一事,郟縣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李冠博解釋稱,進手術室的時候,家屬、病人和醫生是分開,通道不一樣,所以家屬看不到醫生。對於外調醫生一事,李冠博則表示,“兄弟單位之間相互支持很正常”。

新生兒在醫院夭折,家屬投訴

(郟縣第二人民醫院涉事產房)


那麼,事發當晚郟縣第二人民醫院兒科醫生究竟在不在現場?郟縣第二人民醫院兒科主任楊慧鋒回應說:“我接到通知後就去了產房,一直都在。”

在採訪中,郟縣第二人民醫院涉事醫護人員均表示,在該起事件中,他們的工作都按照正規流程進行的,不存在瑕疵和缺陷。

態度:建議家屬走法律程序解決相關問題

“事情發生後,醫院第一時間召開了病例討論會,最終認為,事情比較大,建議家屬走法律程序解決相關問題。”李冠博表示,對於該起醫療事件,該院不逃避、不迴避、積極面對。

截至發稿前,河南商報記者瞭解到,劉先生已經向郟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遞交了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並向郟縣人民法院提交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訴訟申請。

對此,河南商報記者也在郟縣第二醫院副院長李冠博處得到了證實。“雙方協商差距比較大,家屬主動走法律程序,現在已經到法院(起訴)了。”

(編輯 劉夢鴿 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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