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兒媳拿房子給小叔子結婚,不給就讓兒子離婚,兒媳:離就離

一直以來,人們都把相敬如賓、舉案齊眉當作婚姻的最高境界。

但錢鍾書說過,婚姻是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

為什麼會想出來?

沒結婚以前譚燕以為是柴米油鹽朝夕相處久了,難免生厭,譚燕又是火爆脾氣,雖然能力強,但性格也強。

所以,蘇列向她求婚時,她就說,“我可以陪你一起吃苦,但你不要嫌我脾氣不好,我會對你的家人像我的家人一樣,不過,我也希望我們夫妻能一直友善相處,尊重彼此。”

那時的蘇列除了有相貌,幾乎一窮二白,譚燕願意嫁他,只要提的要求不是買車買房拿彩禮,他都覺得不過分,頭搗蒜似的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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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年輕,沒被生活打磨,蘇列幾次三番的殷勤和幾句甜言蜜語的情話,就讓譚燕對“圍城”充滿嚮往,她堅信自己遇到了真愛,以為有情飲水飽,即使裸婚,她也義無反顧的嫁了,甚至她覺得自己那麼善良,那麼偉大,蘇列一直記得她的這份好,一輩子愛她,珍惜她。

的確,蘇列言而有信。

婚姻裡蘇列對譚燕是真的好。好到什麼地步,兩個人聽歌的時候譚燕聽到一首自己喜歡的,跟著節奏晃了兩下頭,蘇列立刻調這首歌單曲循環。

有次出去買東西,譚燕看到櫥窗裡的床品正在打折,牌牌上寫著原價988,現價688。譚燕的腳步慢下來,走後還扭著頭看,小聲說一句:“真貴呀。”隔天蘇列發了工資就把那套床品買回來了。那時候他的月薪才兩千多塊錢。

譚燕和蘇列一起努力奮鬥,兩年後,在這個二線城市,買了房,從出租房搬了出來。

蘇列穿兩百塊錢的衣服,卻給譚燕買五千塊錢的包,他用著一箇舊手機,但要給她買6000塊一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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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好細膩又誠懇,導致蘇列每次小心翼翼轉達婆婆的需求時,譚燕都不忍心拒絕。

卻不曾想,給自己埋下禍患。

公婆住在窮鄉僻壤的遠方,這些年不管是她結婚還是生子,他們都一分錢不出,一分力沒有,反而一直是譚燕這小家在倒貼,隔三差五婆婆打電話來,家裡春耕了,沒有種子錢,誰家辦喜事,份子錢不夠,小叔子要學藝學費得蘇列他們湊,三天兩頭,七里八里,要錢的名目層出不窮。

譚燕心裡有不滿蘇列也抱怨,蘇列每次用示弱和討好,換譚燕的心軟。

有幾次,婆婆又問錢,譚燕接過電話也倒苦水,說房貸壓力大,說孩子沒人帶,說他與蘇列沒日沒夜加班為生活,倒不是為了讓婆婆同情他們,她只是想,婆婆把他們兩口子當提款機,卻把小叔子當寶貝一樣供著。

她苦口婆心想勸婆婆讓小叔子獨立起來,30好幾的人了,遊手好閒,蹲在家裡啥也幹,還理直氣壯對譚燕說:要不是當初我把讀書的機會給了我哥,說不定我現在也和我哥哥一樣住在城裡,娶了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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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燕聽了心裡極其不舒服。更氣人的是,蘇列不覺得他媽和弟弟有錯,蘇列愚孝,從不違抗父母的要求,哪怕是犧牲他和譚燕的幸福。

這天,蘇列又忽然對譚燕殷勤起來,多年的夫妻譚燕知道蘇列有有事求他,等著他開口。

果然,晚飯後,婆婆打電話來,幾乎是命令的口氣對譚燕說,小叔子看上了個姑娘,對方要求在城裡有房,家裡一時半會買不起,她做婆婆的通情達理,考慮到讓譚燕兩口子出錢給小叔子買房壓力大,所以,譚燕只用把房子空出來,借給小叔子就行了。

譚燕氣得差點發脾氣,她想也沒想就拒絕。婆婆威脅譚燕,要是譚燕不答應空房子,那就和蘇列離婚。

全程蘇列在場,他眼神躲躲閃閃,明顯和婆婆串通好了,譚燕一陣心寒,她一直把蘇列家人當家人,沒想到,蘇列卻聯合婆婆來算計她,所以,譚燕斬釘截鐵回答:“離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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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燕和蘇列離了婚。蘇列急著把屬於他的一半的房產表現去救濟他弟弟,譚燕怎麼勸都沒用,所以,婚最後還是離了,但譚燕一點也不後悔,這樣的婚姻表面看琴瑟和鳴,實際,在蘇列家,她就是個會掙錢給他們花的外人。

至此,譚燕才明白,好的婚姻不單單是兩個人的兩情相悅。

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確實難,結婚後柴米油鹽,人情世故樣樣俱全。相愛,不過是兩顆心的躁動和歡喜,一紙婚書,簽下的不只是姓名,更是一生一世的許諾。

婚姻不僅是對甜蜜愛情的見證,更是我們對生活狀態的一種選擇和融合。

這種融合有彼此性格的互相寬容,也有對各自愛好的支持和理解,更有對對方親人的接納和奉獻。

但所有的這些在我看來都得有度。索取有度,付出有度,理解有度,奉獻也得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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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我覺得這個道理對也不對。

對,是我們選擇了三觀一致的人一起生活,成長,這樣的婚姻,持久,融洽。

相反,如果婚姻變成“扶貧”,而且單純的只是經濟給予,很難在婚姻裡有獲得感和幸福感,這樣的婚姻,對身處其中的人來說是場消耗。

有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可見婚姻對女人一生幸福的重要性。

我說婚姻不是兩個家庭的事,是因為,萬里長征,好事多磨。婚姻本身苦中有甜,彼唱此和。無論什麼樣的婚姻,開始還是結束,選擇權都在自己手裡。

以愛或者孝順來修飾“道德綁架”的婚姻如果我們不喜歡,可以和譚燕一樣,勇敢地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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