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一美女又怎樣,禁不住渣男虐十年

當年,在煙波浩渺的西湖岸邊,流傳著一句話:“ 天下女子數蘇杭,蘇杭女子數映霞。”這個叫王映霞的女子,天生麗質,窈窕嫋娜,被譽為“杭州第一美人”。

一個早春的下午,當時享譽文壇的作家郁達夫偶遇王映霞,對她一見鍾情,開始瘋狂追求。

因為使君有婦,王映霞婉言拒絕了。但鬱大才子並不放棄,情書像雪片一樣飛來,激烈的言辭讓王映霞不敢“輕易拒絕”:他說自己就快要死了,“如猛火電光,非燒盡社會,燒盡己身不可的”;說自己準備到法國去了卻殘生,以斷念想,還自比瘋狗,說王映霞是“一個被難者,一個被瘋犬咬了的人”。動不動就要說要為王映霞捨棄一切,動不動就要自殘,動不動就要為她死。

有一次,郁達夫還從上海跑去杭州找王映霞,在雪中一站就是兩個鐘頭。

王映霞對朋友說:“倘若斷然拒絕他,結果非但不能解除他的煩惱,也許會招來意外。”

有一些單純的姑娘,常常會中這種情感敲詐的招——你已經把我的心拿走了,沒有你我就沒命了,你不答應我就是耽誤我一生,就得帶著愧疚過一輩子。

雖然郁達夫的這種賤兮兮的追求方式與他的年齡和地位十分不符,而且他家中還有原配妻子,但終究還是打動了王映霞,二人喜結連理,被時人稱為“富春江上神仙侶”。

沒想到婚後不久,不知郁達夫是出於炫耀心理,想要宣揚自己的勝利果實,還是天生有暴露癖,他竟把追求王映霞的過程編成一本書《日記九種》出版發行,其中詳細描寫兩人的閨閣細節,令王映霞十分難堪。

後來,郁達夫的這個毛病變本加厲,夫妻倆在生活中產生矛盾,他動輒就登報聲明王映霞與某某人私通,王映霞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等等,最離譜的一次是在香港《大風旬刊》發表了一組《毀家詩紀》,描述了妻子的“醜事”,曝光了許多本來是難以啟齒的個人隱私,尺度之大用今天的眼光看來也令人難以接受,一時成了大家爭相傳看的熱點新聞。連郭沫若都說:“我們設身處地替王映霞作想,那實在是令人難堪的事。自我暴露,在達夫彷彿是成為一種病態了。別人是‘家醜不可外揚’而他偏偏要外揚,說不定還要發揮他的文學的想象力,構造出一些莫須有的‘家醜’。公平地說,他實在是超越了限度。暴露自己是可以的,為什麼要暴露自己的愛人?”

婚後數年,郁達夫一直都沒有與原配離婚,也根本不想離婚。

除此之外,郁達夫還酗酒狎妓,經常出入風月場所,有一次甚至醉臥黃浦江邊,身上財物悉數被扒手偷走。

王映霞忍無可忍,開始懷疑自己當初的選擇,最終決定結束這段婚姻,並寫文章反擊:“為了孩子,為了12年前的諾言,為了不願使你聲名狼藉,才勉強維持這個家的殘局,把你的一切醜行都淹沒下去,然而你卻是一個欺善怕惡、得寸進尺的人,在忍無可忍的狀況下,只好把你那顆蒙了人皮的獸心揭穿了。”

最後,郁達夫還在王映霞的一件衣服上寫了:“下堂妾王氏改嫁前之遺留品”。

她在他心裡,終究只是一個妾。

婚前愛你愛得要死要活的男人,婚後迅速變臉,這算不算是一部人生的驚悚劇?

我們選擇一個人做愛人,只需要收下他的愛情就可以了,真沒必要收下他的膝蓋。

不尊重自己的人,能指望他尊重愛人?當初有有多狠地踐踏自己,後來就會加倍狠地踐踏愛人。

追求時越是把對方捧上九重天,把自己踩進爛泥裡的人,在好不容易得到以後,要麼生出極強的控制慾,要麼生出一種補償心理,總之,不找補一番心裡是不能平衡的,而且,這個找補的期限,很可能是一輩子。

所以,千萬不要和那個追你追得很卑微的人在一起。

如果在生活中遭遇這種人,能躲多遠躲多遠,別招惹這種貌似痴情的情種,別玩這種心跳,別給自己的生活,埋下沒必要的隱患。

那種有分寸,知進退,愛慕別人同時也看重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謙謙君子。

女孩子在情竇初開的年紀,會覺得有一個人為自己痴狂,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年紀大一點,經歷了一點世事之後,才明白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愛,如同歌裡唱的“你的世界就讓你擁有,不打擾是我最後的溫柔”。

杭州第一美女又怎樣,禁不住渣男虐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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