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人行道罚5元

不走人行道罚5元


该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决定对其处以5元罚款,以此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不走人行道罚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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