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读书日,分享一篇林语堂先生的文章

《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在生活上的差异》

在世界读书日,分享一篇林语堂先生的文章

读书的人和不读书的人,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当你拿起一本书时,你会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并被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


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


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


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


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


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


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


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他有一天晚上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


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


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


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


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


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


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


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


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像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


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


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


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


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


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


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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