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都悅讀|徐夫人匕首

燕都悅讀|徐夫人匕首

匕首,其英文名稱為dagger,僅從發音看,我原來一直認為它與沙發、吉普、咖啡一樣屬於外來語,後來查《辭海》,看到了這樣的解釋:短劍,劍頭像匕,呈半圓形,猶如飯匙,故稱為匕首。

說到中國古代的匕首,我感到最著名的莫過於荊軻刺秦中使用的“徐夫人”這個名牌了。但是,這一匕首,其產生過程非常殘忍,細思令人心寒。

燕都悅讀|徐夫人匕首

史料選擇

長期以來,關於荊軻刺秦的各種文學類作品多不勝數,有人說有幾十種,有人說幾百種,傳播方式與時俱進,受眾早已超過國界。那麼,荊軻在刺秦中使用的匕首是不是“徐夫人”這個當年的國際品牌呢?對此,我們來看看相關史料。其一,司馬遷《史記》記載:“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趙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藥淬之,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乃裝為遣荊卿。”其二,劉向《戰國策》記載:“太子預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趙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藥淬之,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乃為裝遣荊軻。”其三,司馬光《資治通鑑》記載:“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使工以藥焠之,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乃裝為遣荊軻。”

我們看這三則史料,《史記》《戰國策》都明確寫道,燕太子丹為荊軻準備的是趙國人生產的徐夫人品牌匕首,但成書於北宋的《資治通鑑》在記敘荊軻刺秦事件時,其他方面的情節與《史記》《戰國策》比較一致,而偏偏沒有記載這把匕首的生產國家——趙國,更沒有記載這把匕首的生產者——當年趙國著名鑄劍大師徐夫人。

眾所周知,按照權威程度比較,《史記》《戰國策》《資治通鑑》都屬於正史,司馬遷、劉向、司馬光都是我國史家大者,在刺秦這一戰國晚期發生的重大事件面前,主要情節應當一致才符合邏輯。但是,為什麼司馬光在記敘這件事時,偏偏要將荊軻刺秦使用的匕首產地、國名和品牌名稱刪去呢?我認為,很可能是因為司馬光選擇材料更加謹慎。

按照《史記》中司馬遷自述,《史記》史料來源,既有當時司馬遷能夠接觸到的文字資料,也有他民間採風的所見所聞,因此,司馬遷文章素材取捨範圍更廣,故事性更強;而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被定義為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則更加註重所選資料的文字來源,故事性次之。假如,司馬光在查找關於荊軻刺秦事件的史料中,沒有看到荊軻所用匕首關於具體國名、品牌名稱的標註,有可能就不再沿用《史記》的記載。與此性質、情節基本一致的另一件刺殺事件,即吳國發生的專諸刺王僚就是佐證。專諸將匕首藏在烤魚肚子裡,當烤魚被端到吳王僚面前時,專諸迅速將匕首從魚肚中取出刺向吳王僚,吳王僚即刻死亡。但專諸使用的這樣一把見血封喉的匕首,史料中也沒有留下具體生產國名和品牌名稱。綜合多種因素,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對匕首的細節做了模糊處理。

物有所值

《史記》《戰國策》記載燕太子丹從趙國為荊軻購買匕首的價格是一致的,即:“取之百金”,“得趙人徐夫人匕首”。司馬貞《史記索隱》解釋:“徐,姓;夫人,名。謂男子也。”徐夫人品牌的匕首,是一個姓徐、名叫夫人的男子所製造。他的匕首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天下之利”;二是聞名各國;三是以藥淬火;四是見血封喉。天下之利,說的是質量過硬;聞名各國,說的是影響力;以藥淬火,說的是加工工藝的特性;見血封喉,說的是匕首厲害程度。哪怕只是劃破一點點皮膚,也會立即死亡。

如此厲害的徐夫人品牌匕首,燕太子丹付費百金就能夠買到。這裡就有一個問題,燕太子丹為荊軻買的這一匕首到底是一件普通產品還是特製品?趙國徐夫人生產的匕首是大眾產品還是為燕太子丹刺秦量身定做?我們可稍做分析。

首先,燕太子丹“取之百金”購買趙人徐夫人匕首。對這裡的“百金”,先秦時期該怎樣理解,公開資料難以找到確切數據。具體到燕太子丹花“百金”從趙國購買的徐夫人匕首是否物有所值,我們不妨看看同一歷史時期兩個以“金”為單位的消費案例:一是《史記·呂不韋列傳》中記載,當異人同意與呂不韋合作以後,呂不韋拿出500金給異人,供其結交賓客;二是《史記·刺客列傳》記載,秦將樊於期逃到燕國,秦下令賞千金、邑萬戶要樊於期首級。

有了這樣的實例,那麼,對照燕太子丹用“百金”購買趙國徐夫人匕首,其價格是高是低呢?我們應當這樣看待這一問題:這裡的“百金”價格的匕首是在原普通型匕首基礎上,經過特殊工藝處理過的,如以藥淬火,需要購買毒性較大的液體藥水、需要加工等。這樣看來,燕太子丹以“百金”價格購買這樣一把特製匕首,似乎也在合理的價格水平,物有所值。

需要指出的是,有人認為,秦代文獻中所稱“金”,並非指黃金,而是指銅。我認為這要具體分析,要看當時文獻的具體語境。比如,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收繳六國兵器在咸陽鑄造12金人,這裡的“金人”應該是“銅人”而非真金,因為鑄造金人的兵器本身多為銅、鐵,並非黃金。但是,如果文獻記載為屬於特指以“金”為單位交易性質的內容,其黃金的可能性較大。戰國時期《管子》記載:“上有丹砂者,下有黃金;上有磁石者,下有銅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鉛、錫、赤銅;上有赭者,下有鐵”,這一找礦規律,現在仍不過時。此說明當時的礦產開採冶煉技術,以及金、銀和其他貴金屬的開發使用等已相當普遍。

見血封喉

司馬遷《史記·刺客列傳》記載:“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趙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藥淬之,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既然如此,問題就來了:燕太子丹用“百金”購買的這把趙國徐夫人匕首,其生產加工過程只進行到以藥淬火這個環節,不可能再包括讓生產者徐夫人這個老闆接著給你用活人去試驗這把匕首的毒性,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司馬遷寫《史記》,向來惜字如金。他寫燕太子丹購買的這把徐夫人匕首,“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從“無不立死者”這句話來看,太子試驗匕首鋒利程度時殺死的人數絕不是一個,而應當是多個。如果僅僅是一個的話,就不需要用“無不”這個前置詞了。

殺人償命,借債還錢,這在任何年代都一樣。用徐夫人匕首“試人”這樣的事情,集試驗、保密、殺人於一身,要順利完成任務,其難度可想而知。如選擇什麼樣的地方?誰去具體操作?誰在現場監督?最難辦的一點,是被試驗而遭遇殺死的活人不止一個,去哪裡、通過什麼方式尋找並確定這樣的人選等。然而,在戰國時代,國王是老大,太子第二。刺秦整體行動,就是燕太子丹謀劃的,徐夫人匕首活人試驗自然屬於其中一環。按照這樣的邏輯推論,只要太子說話,活人試驗的所有問題即可迎刃而解:那些被試驗的活人,到底是從死刑犯中秘密選定,還是有人主動提出為太子獻身(在荊軻刺秦事件中,不是已經有荊軻的推薦者田光及被秦國通緝、逃到燕國的樊於期自願為太子策劃的刺秦自殺了嗎),史料中難以找到答案。不過,無論採用怎樣的方式,燕太子丹這個總策劃者都難逃干係。

一種產品要成為名牌,有許多捷徑可走,比如:購買者是名人,使用者是名人,使用這一產品用於事件的本身名氣較大,事件的策劃者名氣較大,產品關聯對象知名度較大,等等。該產品在這些條件中,假如有一項符合,其知名度即可大幅度提升。何況,燕太子丹購買產於趙國的徐夫人匕首,五個選項中全都符合,這樣的產品,想不成為名牌都難。遺憾的是,徐夫人匕首成名前後揹負著數條人命,這些歷史的參與者是誰,後人都無從得知,想來令人心寒。刺秦中這一環節,的確太過殘忍了。

(李季平/文 刊於《燕趙都市報》2020年4月23日15版)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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