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案過半為攝影作品糾紛--北京--地方--首頁

本報訊(記者 劉蘇雅)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昨天北京互聯網法院召開線上新聞發佈會,據統計,該院審理的著作權案件中,攝影作品的侵權糾紛數量最多,佔比過半。

自建院至今年3月3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案件4.2萬餘件,佔到總案件數的76.8%。其中著作權案件多達99.9%,而被侵權作品為攝影作品的糾紛佔比超過一半。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庭長盧正新在工作中發現,圖片類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原告主要是專業圖片公司,被告則以新聞網站主辦單位、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用戶為主。

“在案件審理中,我們既要防止權利來源不明的主體不當獲利,也要將嚴格保護與利益平衡並重。”盧正新表示,對於獨創性程度較高、創作難度較大、被告侵權故意明顯的案件,法院通常對權利人給予強保護,實踐中單張圖片最高判賠數額達5000元。而與之相對的,若圖片獨創性較低,被告過錯不明顯的,例如普通網絡用戶版權意識不強,將小幅圖片用於自媒體配圖,法院則會平衡權利人和侵權人利益,合理確定判賠數額,實踐中單張圖片最低判賠300元。

盧正新也提醒廣大網友,在使用圖片時應堅持原創,或通過授權購買方式獲取,杜絕隨意下載或使用權屬關係不明的圖片,避免出現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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