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勇被執行死刑,共姦淫25名初中女生:女孩防性侵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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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報道:

6月4日,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門外佈告欄張貼(2019)汴刑布字第5號佈告,稱趙志勇、李娜等強姦、組織、強迫賣淫、協助組織賣淫一案罪犯趙志勇已於當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共姦淫25名初中女生:女孩防性侵刻不容緩

趙志勇初中文化,原系河南省開封市天源面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趙志勇與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經共謀,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縣的初中學校尋找年齡小的女學生供趙志勇姦淫。李娜糾集劉某、吳某鑫、蔣某桐、郝某(均另案處理)、谷某靜、秦某麗、李某冰、趙某伊(以上人員均系未成年人),採取毆打、恐嚇、,攀坐!拍下體照片威脅等手段,先後強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學生與趙志勇發生性關係,其計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看到這則新聞感到震驚、心痛,更覺得不可思議,接連25名女孩被這禽獸不如的傢伙性侵。有人禁不住要問: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孩子接連被同一人性侵?為什麼這25名女孩都會上當?

究其願因,主要是:

父母總是羞於給孩子談有關性教育,而孩子們直到青春期依然缺乏防性侵的相關知識,缺乏防患意識,至使25名一一被傷害。

受這種傷害的女孩,如果走不出陰影。性侵也許是他們一輩的惡夢,甚至會毀了他們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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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環球回報》上看到一則消息:

據《紐約郵報》報道,根據週二的一份報告,一名17歲的荷蘭女孩在年輕時被強姦,在花了數年時間與抑鬱症作鬥爭後,被允許使用安樂死自殺。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共姦淫25名初中女生:女孩防性侵刻不容緩

(圖片來源網上,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她就是《勝利還是學習》一書的作者一一荷蘭少女阿納姆的諾亞·波多芬。波多芬在這本自傳中說,她在11歲時在一個朋友的聚會上遭到性侵犯,然後在一年後又在另一次聚會中遭到性侵犯,然後在14歲時在街上被兩名男子強姦。

一次又次的性侵帶來的傷害讓這名女孩痛不欲生。

她在社交平臺上寫道:我已經計劃了很長時間,而且我沒有衝動。經過多年的戰鬥,我已經精疲力竭了。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放棄飲食了,因為我的痛苦是無法忍受的。我雖然在呼吸著空氣,但我已經是行屍走肉了。”

性侵害給受害者帶來的傷痛,旁觀者也許永遠體會不到有多深。但波多芬的事例,再一次警醒父母:防性侵安全教育刻不容緩。只有懂得相關知識,孩子才會有自保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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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性侵犯的罪犯曾說:“一個完全沒有性知識的孩子交到我手中,就一定會被我淫辱。”

多麼可怕的話,聽後不禁讓人心驚膽戰。

他的話再一次告誡家長:如果孩子對性一無所知,就很容易被想侵犯他們的人欺騙。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共姦淫25名初中女生:女孩防性侵刻不容緩

(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父母一定要在一切還沒發生時,把該教的教給孩子,讓她時時處處要有防患意識才能免受傷害。

作為父母應該怎樣做,才能保護好你的孩子呢?

父母要提醒孩子做到這些:

一、沒得到家長允許,不得隨便在外過夜。

二、儘量不要獨自出行,外出要結伴而行,不要去人少的地方。

三、有陌生人想要跟你搭訕或靠近時,要儘快遠離朝人多地方去。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車輛。

四、防患身邊的"熟人”,儘可能避免與身邊男子單獨相處。

孩子們往往對陌生人有防範心理,但對熟人往往放鬆警惕,實際上一些所謂的“熟人”,最瞭解情況,更便於實施侵犯

據網上公開報道的性侵案例中大約90%的犯案者是原本認識、相信的熟人,包括:教師、鄰居、親戚、同村人等。

五、告訴孩子要到某地方去前,一定要跟父母報告行蹤,在學校要給老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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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們時時處處提防,難免會有惡魔出現,一旦遇到壞人。記得防性侵絕技:

※瞅準機會,大聲呼救、逃跑、打電話。

※用謊言嚇唬壞人,如:我有定位手錶,我爸一會兒就找到這了。

※擺脫不掉糾纏的壞人時,故意損壞其他人的東西,被要求賠償。如:故意推倒路人的電動車,或砸爛別人的玻璃。

※尋找安全避難所,如:銀行

如果不幸受到性侵,告訴孩子不要害怕,這不是你的錯。別人告訴你不要告訴家長時,一定要告訴家長,而且儘可能保留證據:如男子的體液、毛髮等,敢於揭發,讓壞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趙志勇被執行死刑,共姦淫25名初中女生:女孩防性侵刻不容緩

女孩們尤如一個個可愛的小蘋果,總有一些人想偷偷咬上一口。家長一定要儘可能早點教給女孩們防性侵的相關知識,讓他們樹立安全意識,為自己設置第一道防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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