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巨量原始股到二級市場減持問題?

用戶天一鴻


這並不是問題,這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模式。

一、優質企業通過IPO上市,讓原始創業股東的資產獲得二級市場定價,從而通過經營企業帶來資本市場財富,一方面增加了引導創業創富的社會方向,一方面為資本市場提供了投資的標的。

二、A股一直實行審批制,而美股港股一直是實施註冊制,也就是符合基本門檻即可上市。而這些天量的企業股份發行到二級市場,不僅沒有影響股市發展,反而為美股港股長牛帶來了活力,大量優質企業吸引了更多資金前來投資。

三、減持並沒有問題,經營企業的目的之一就是變現財富更好地改善生活品質,享受人生。減持的方式,全世界都一樣。

四、問題出在哪兒呢?重點來了:

1、A股對新股的熱捧,有機構的認購和券商的包銷,使得不管新股是否優質都可以高估值發行,然後上市後再急拉翻個幾倍,造就了大量的高估值泡沫新股,隨後的漫漫價值迴歸長途極大拖累了指數。

2、機構和券商對新股的熱情從何而來,我們無法知曉其動機,但是這是一個極度不正常的現象,背後是否有什麼交易和隱情我們無從得知。

3、A股的流動性氾濫使得大量垃圾股票長期高估值,高成交量,高換手率,同樣這裡面有什麼不能放到檯面的東西我們也無從得知。

4、炒新、炒小、炒垃圾的A股什麼時候能夠得到改變?答案是從現在開始會慢慢轉變。註冊制會帶來天量的新股、垃圾股,市場無法再像過去一樣全盤接納,最後大部分股票會美股化、港股化,A股成熟的兩個標誌:一是新股破發成常態;二是遍地仙股。到這個時候,題主的問題也就得到了解決。


經濟哲學菸酒僧


大股東原始股減持時間與數量應與公司贏利及分紅掛鉤!還應規定不得低於發行價與淨資產!


金雞湖畔投資思索


一、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二、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