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一警长”机制显成效 邵阳新宁做法获好评

“这个‘一河一警长’确实搞得好,毒鱼麻鱼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基本上没了,老百姓保护河流的意识也增强了。”家住邵阳市新宁县黄龙镇的李峰如是说。

新宁县黄龙镇,地处夫夷江中游地段,夫夷江贯穿全境。自“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实施以来,该镇对河道污染及非法电鱼毒鱼、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的涉水非法活动进行全面治理,有力地推进了“三水共治”。这是新宁县全面推进“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宁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建立“一河一警长”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在全县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为全县河长制贯彻实施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一河一警长”机制显成效 邵阳新宁做法获好评

河长制警务室。

利用一村一辅警,推动“三水共治”

该县积极适应河湖环境保护新常态,将“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作为“一把手”工程,高点开局,强势推进。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分段负责“的原则,按照全县各河流设置河道警长,县级河道警长由县公安局党组成员担任,乡级河道警长由河流流经地所属乡镇派出所所长担任,村级由村辅警为责任人,各警长为该段河流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目前,“一河一警长”已全面落实。全县组建起完善的三级“一河一警长”工作体系,设立县级河道警长9人,乡级河道警长16人,村级河道警长119人。各级河道警长立足公安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县河长制贯彻实施提供良好治安环境。有效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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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一河一警长”。

大力开展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积极氛围

该县充分依托各种宣传媒介,营造全民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以发布公告、在河道醒目地段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河道警长相关信息,以及涉水违法犯罪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全面开展实施河湖警长制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河湖警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宣传包河(湖)警长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及时公布、公开查处的典型案件,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增强公众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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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警长开展河道巡查。

多措并举,全面构建河道治安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强化内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面构建涉水治安管理长效机制。该县从公安抽调分局领导及公安干警辅警3名,从水利、农业(畜牧)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涉水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统一指挥、集中办公、分工协作、严厉打击”的原则,在县河长制办公室统一领导指挥下,形成合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期开展河流沿岸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联合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养殖等重污染企事业集中区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排污点的查控,防范重大污染案(事)件的发现。

该县把服务保障治水大局与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日常治安巡防、走村入户等工作,深入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对河段周边水污染源和涉水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摸,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

该县还建立了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定期会商机制,对排摸出的不安定因素、水污染隐患等问题,及时通报县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策,提前化解防范风险隐患。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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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一警长”制度上墙。

自“一河一警长”机制实施以来,该县坚持做到了“六个一律”:对河道湖库沿线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降标或关闭拆除;对群众举报的侵占河道非法建筑一律拆除;对污水直接排放的一律截流叫停;对全县水库全部退养,凡是在河道、水库网箱养鱼、周边养猪一律拆除;对河中采砂船进行规范管理,对僵尸船一律拆解清除;对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一律追究到底;新宁县“一河一警长”机制,确保了垃圾不入河、污水不乱排,使全县的河库环境保护与治理,河库水质净化工作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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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销毁非法捕鱼工具。

2019年,新宁县对辖区内夫夷江主流段,及各村支流段,进行责任分包,成功配合相关部门拆除非法侵占河道构筑物10处。制止侵占河道40余起、非法采砂24起、行政处罚20人,罚款14万余元。查获非法捕捞300多起,收缴违法电鱼船8艘、电鱼设备286台、地笼212条、放生渔获物60公斤、行政处罚7人,罚款2万余元。成功有效地推行了“一河一警长”的有效机制。

如今在“一河一警长”机制的推动下,夷江水域的江水更加清澈秀丽,风景更加宜人,青山绿水,延绵流长。


内容来源: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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