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讀懂!《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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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總)支部

“對標定級”工作指引

(第1版 2020年)

1. 目標


堅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導團支部(團總支,下同)按照《基層團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中青辦發〔2019〕6號)要求,通過持續改進提高,不斷增強組織力。


2. 時間


原則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開展一次對標定級工作。地方(系統)認為確有必要,可結合實際情況,每半年集中開展一次對標定級工作。


3. 對象


成立6個月及以上的團支部。流動團員團支部、臨時團支部不納入“對標定級”範圍。


4. 標準


一般由省級團委統籌,市、縣級團委立足本地區(系統)實際,依據“對標定級”參考標準(詳見附件),合理細化評估指標,設定具體分值,開展評星定級。建議總分值100分,對應星級參考如下。


5星級(≥90分),4星級(80—89分),3星級(70—79分),2星級(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級。


——5星及4星團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基礎較好,應著力推進工作創新,成為示範標杆。


——3星和2星團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基礎一般,應著力補齊工作短板,提升建設水平。


——不予定級團支部,列入重點整頓範圍,應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加強基本建設。


5. 步驟


“對標定級”工作堅持定期集中開展,實行動態管理。


5.1 團支部對標自評


——10月底前,團支部結合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等,對照參考標準,完成自評定級。採取“五必評、雙簽字”方式,即評班子建設、評團員表現、評活動效果、評制度落實、評大局貢獻,團支部負責人、團員代表分別簽字確認自評結果。


——被列為重點整頓的團支部,完成整改後方能開展“對標定級”。


5.2 基層團委複核認定


——11月底前,基層團委結合組織下級團組織述職評議情況,對照團支部自評結果,完成複核認定。採取“三必核、三必聽”方式,即核對“智慧團建”系統數據、核驗必要工作資料、核查自評結果真實度,聽取支部委員會述職、聽取團員青年意見、聽取同級黨組織評價。


——基層團委複核團支部自評定級情況後,通過複核的予以認定並在“智慧團建”系統記錄其星級(“智慧團建”系統有關功能將於第四季度上線運行)。對團支部自評結果不予認可的,須向支部反饋存在問題,予以糾正或限期整改。


5.3 團的領導機關抽查評估


——12月底前,各級團的領導機關結合年度工作考核情況,抽檢各級團組織開展“對標定級”工作情況。採取“三必查、兩必測”方式,即查部署推動情況、查上級複核情況、查支部定級情況,測團員青年滿意度、測黨政組織認可度。


——年底前,各省級團委基層建設部門須將本地區(系統)團支部“對標定級”工作總結評估情況反饋團中央基層建設部。


6. 機制


6.1 分級負責


各級團的領導機關要統籌安排本地區(系統)團支部“對標定級”工作,動態抽查複核,靠前指導督導,堅持嚴肅考核,傳遞工作信號和壓力。團支部書記是此項工作直接責任人,要主動向同級黨組織彙報、接受指導,主動向團員青年公開自評定級的過程及結果。


6.2 評議考核


“對標定級”開展情況須作為團支部年度述職評議內容。縣級以上團的領導機關要著力建立健全支部評星定級、書記述職評議制度,原則上每年前三季度進行專項部署,推動基層團組織對標對錶、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開展“對標定級”評定檢查工作;要因地制宜細化評分標準,嚴格工作程序,統籌星級把控,避免定級標準畸高畸低。


6.3 激勵約束


4星及以上團支部,上級團組織可以給予合理激勵,方具備參評團內榮譽的資格;5星團支部方可參評全國五四紅旗團組織。無故未部署開展“對標定級”工作的基層團委、團支部,不得參評團內榮譽;不予定級團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參評團內榮譽。


一圖讀懂!《團(總)支部“對標定級”工作指引》

來源:中華全國學聯(ID:zhqgxsl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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