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後果是怎樣 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嗎

物業服務給廣大業主帶來了不少的便捷,也保障了小區居民的安全,我們享受了物業服務帶來的好處,就需要支付相關的費用,也就是物業費。現在有一些人因為對物業不滿或者其他原因拒絕交物業費,那麼物業公司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那麼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後果是怎樣?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後果是怎樣 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嗎

一、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後果是怎樣

不交物業費被起訴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業主確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二、不交物業費物業有權停水停電嗎

業主和物業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的,都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業主不及時繳納物業費,應承擔法律責任,物業公司有權要求業主繳納物業費,並承擔一定的違約金。

但是物業公司無權採取斷水、斷電的措施。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5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簽訂合同,向供水、供電公司繳納了相應的費用的,供水、供電公司就應該供水、供電。物業公司不是供水、供電的合同當事人,其無權擅自中斷對業主供水、供電。

從另一個角度說,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係。停水停電的權利是供水供電企業的一項重要合同履行抗辯權,物業管理公司不是小區內的供水供電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電權。

三、不交物業費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於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後果是怎樣等相關法律知識。一般情況下,如果物業費沒有繳納,法院會先行調解雙方矛盾,如果調解失敗的,而業主被證實沒有繳納物業費,會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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