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鄉關於喪葬的傳統民俗有哪些呢?

是萍萍呀丶


我的家鄉在湖南,關於喪葬的民俗很多,但隨著今天社會的發展,傳統土葬大多消失,但仍有一些地方能保持原有的圖中習慣,今天我就列舉一下:

1.停屍儀式:他被移到正屋明間的靈床上,在親屬們的守護下度過生命中最後的時刻,這叫做"挺喪"。

2.報喪儀式:報喪可以說是人死後的第一種儀式了,它用發信號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訴親友和村人。

3.招魂、送魂儀式:客死在他鄉的魂魄,找不到歸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

4.做‘七’儀式: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5.弔唁儀式:一般弔唁者都攜帶贈送死者的衣被,並在上面用別針掛上用毛筆書寫的"某某致"字樣的紙條

6.入殮儀式:入殮有"大殮"和"小殮"之分。小殮是指為死者穿衣服,"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

7.喪服儀式: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

8.出喪擇日儀式: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9.哭喪儀式: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所以有些地方有請人幫哭的習俗。

10.下葬儀式: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非常的繁瑣和複雜,簡單的說一下,有需要共同研究探討的到評論區留言,謝謝!




江湖煙雨客


說起喪葬習俗,估計全國各地大同小異吧,看風水是喪葬的第一要務,所以首先得請個看風水的陰陽先生,陰陽先生的費用自不必說,下葬那天還要給陰陽先生買只大公雞。

下葬時陰陽先生繞著墓穴快步走幾圈,邊走邊唸經,唸完了經才能下葬,但陰陽先生唸的是什麼經?卻沒有一個人能聽的清。

於是好事者便想探聽探聽陰陽先生在下葬時,究竟唸的是什麼經?

於是,幾個人在一次葬禮之後請陰陽先生喝酒。

喝到酒酣耳熱時,人們試探著問陰陽在下葬時念的是什麼經?

陰陽先生也是酒後吐真言:

“能念什麼經?一二三四五,公雞到我手,六七八九十,回家燉著吃。你念的快一點兒就是下葬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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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活動及喪葬文化均起源於人類早期的宗教思想和鬼神思想。早期人類信奉樸素的多神宗教,相信鬼神存在,靈魂不滅,他們希望通過這種帶有神秘色彩的死亡祭祀活動即喪禮來達到使死者復生、靈魂轉世的良好願望,同時藉此表達對親人去世的悲哀和懷念之情。在後來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演變出一套系統的喪葬禮儀及文化,並表現出明顯的國家意志和禮儀特點。從夏商周開始葬禮即已進入了系統化程序化發展階段,春秋時期進入完善期。史料記載,秦漢喪葬禮儀已相當複雜,共分三個部分:葬前之禮、葬禮、葬後喪服之禮。葬前之禮包括:招魂、沐浴、飯含、小斂、大斂、哭喪、停屍等。葬禮包括:告別祭奠、送葬、下棺等。葬後喪服之禮包括:喪服、喪制等。喪禮的每一個環節都包含有相應的寓意,必須嚴格遵守。

我國古代喪葬文化與“孝”文化密切相關。“孝”源於儒家的核心思想。“樊遲問仁,子曰:愛人。”仁即是愛。何為愛?孟子對愛作了精闢的論述:“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首先愛自己的親人,其次愛一切大眾,最後愛自然萬物。愛親人首先是愛父母,愛父母則為孝。“孝”作為儒家社會倫理思想的基礎,對古代社會的行為規範和社會秩序的穩定起了重大作用。我國古代社會是以家族宗法制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它的社會政治結構,從下至上依次為:家庭、家族、宗族、皇權即國家權力。因此家庭關係穩固了則家族關係穩固,家族關係穩固則宗族關係穩固,進而皇權即國家權力就穩固了。而“孝”文化則是處理和維繫家庭成員之間,家庭之間,宗族關係之間的道德規範和社會政治要求。孔子說:“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孝是處理和規範人際縱向關係的標準,悌是處理和規範人際橫向關係的標準,一縱一橫,縱橫交錯,維護和促進了社會政治基礎的穩固。統治者還認為“忠臣出孝門”“人臣孝則事君忠”。孔子也說:“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封建統治者深知“孝”文化對於穩固社會統治基礎的重要意義,都將孝作為治國的基本國策,體現在社會政治生活的各個方面。譬如各朝文書中通常都有一句:“聖朝惟以孝治天下”的套語。

孝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養老和送終。養老是對父母生前的贍養,送終是對父母死後的埋葬。根據孝的本意,兩方面都很重要,但實施的社會結果是出現了輕養厚葬的現象,這是由封建統治者自身的個人利益和社會統治需要而造成的。統治者生前享盡榮華富貴,希望進入冥國仍能繼續享有人世的尊貴。因此他們為父母,為自己建造起一座座豪華的墳墓。統治者的厚葬之風影響帶動了民間的喪葬之風,民間紛紛仿效,互相攀比。統治者大力推行“孝”文化,直接的社會政治邏輯結果必然是大力提倡厚葬,並最終以國家法典形式頒佈實施。史料證明,最遲在西漢開始就頒佈了較為完善的喪葬法規。同時我國古代社會長期處於農耕社會發展階段,人們侷限在相對狹小固定的地域,以家庭為單位共同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促使家庭成員之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密,不僅具有天然的血親聯繫,更成為生存的相互依靠對象。這種重孝、厚葬觀念越來越濃厚,禮儀越來越繁縟。

綜上可知,在傳統社會歷史條件下,我國的喪葬禮儀及其文化的存在有它的客觀合理性和必然性,它與“孝”文化緊密相關,反映了當時儒學的社會倫理與社會政治思想,適應了封建國家維繫社會秩序與政治制度的要求。自“五四”以來我國的社會進程、政治經濟制度、人們的思想觀念均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原來的喪葬禮儀及文化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已不適應現代社會的思想觀念和發展要求。去除包含其中的封建迷信思想和過量的煩瑣形式,保留與人文情懷有關的思想內容與莊嚴肅穆的表現方式,並增添符合和適應現代社會觀念與社會要求的內容和形式,樹立新的喪葬禮儀文化,在當今仍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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