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 | 最詳細各區公辦初中錄取順位請查收!

今年,上海小升初首次採用公民同招,超額搖號的升學新規!那麼公辦學校的錄取順位是什麼?報民辦未錄取,回公辦排序是第幾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點是:總之,未被民辦錄取的始終是排在同一類別的後面。

假設對口學校人戶一致且未報民辦的生源已經招滿,那麼人戶一致未被民辦錄取以及後面所有的都是被統籌安排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選擇了民辦搖號,基本上約等於自動放棄了對口公辦優先錄取的機會,很多家長之前購買的學區房也就相當於“作廢”了;如果民辦沒有錄取,那就要重回公辦池子裡重新排序或是統籌入學,進入那些還沒招滿的公辦學校。


在這裡整理了各區的升學實施意見,總結出以下錄取順位的排序,供大家參考(具體詳情請往下看各區排序規則)。

小升初 | 最詳細各區公辦初中錄取順位請查收!


上海16區錄取順位


黃浦區

五年一戶

黃浦區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小學就讀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初中就讀;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黃浦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本區學籍,未報民辦
  2. 本區學籍,報民辦未錄取
  3. 外區學籍,有本區戶籍,未報民辦
  4. 外區學籍,有本區戶籍,報民辦未錄取
  5. 外區學籍,有本區居住地,未報民辦
  6. 外區學籍,有本區居住地,報民辦未錄取
  7. 其他類,未被民辦錄取,同類排序靠後


徐彙區

部分學校五年一戶

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按學生戶籍性質,採用小學對口入學、劃塊電腦派位入學相結合的方法,超額採用”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

徐匯小升初錄取順位:

  1. 人戶一致(戶籍與居住地一致),未報民辦
  2.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 人戶分離/本市集體戶口,居住地入學
  4. 人戶分離/本市集體戶口,居住地入學,未被民辦錄取
  5. 非滬籍,有居住證積分120分,未報民辦
  6. 非滬籍,有居住證積分120分,報民辦未錄取
  7. 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


長寧區

長寧區實行部分劃片電腦派位和部分對口入學相結合的初中入學辦法。其他符合長寧區初中招生條件的學生,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

長寧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本區戶籍,小學階段在本區跨地塊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或居住)所在地塊就讀初中
  2. 非本區就讀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及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應屆小學畢業生
  3. 本區應屆小學畢業生中的外籍學生及非本市就讀符合借讀條件的外籍學生
  4. 非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生的香港、澳門、臺灣學生及華僑子女在本區就讀初中
  5. 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在本區就讀初中


靜安區

靜安區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本區學籍學生(申請回外區就讀除外),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申請回本區就讀並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的外區學籍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採用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部分電腦派位的方法,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以“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為原則,根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資源分佈和人戶分離的少年報名登記數量,以及與購房人或承租人關係、購房或租房年限等實際情況。

靜安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本區學籍,未報民辦
  2. 本區學籍,報民辦未錄取
  3. 其他類統籌入學


普陀區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區、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學。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普陀區的公辦初中實行小學對口招生。理論上有學籍的都是進入對口公辦初中,回戶籍(居住)地的按區內學校資源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普陀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未報民辦,有普陀學籍
  2. 未被民辦錄取,有普陀學籍
  3. 其他類統籌入學


虹口區

報名民辦初中未被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參照上述順序再次排序,統籌安排入學。


小升初錄取順位:

一、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按對口統配原則升入相應的公辦初中就讀,九年一貫制學校的五年級學生原則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在本區小學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二、選擇跨區或本區跨聯合招生地塊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按照以下順序,依次排序,統籌安排入學。

  1. 本區就讀五年級回本區戶籍地
  2. 回本區居住地
  3. 外區就讀五年級回本區戶籍地
  4. 回本區居住地

在外省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需至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祥德路141號)辦理相關手續,審核通過的,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楊浦區

楊浦區公辦初中學校全部採用小學對口升入初中方式,不論你戶籍是在上海哪個區,只要是楊浦學籍,都是隨就讀小學對口升入初中。

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未報民辦,有楊浦學籍
  2. 未被民辦錄取,有楊浦學籍
  3. 無楊浦學籍統籌安排


閔行區

報名民辦初中未被錄取的,在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下,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 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小升初錄取順位:

  1. 對於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
  2. 具有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戶籍暫時沒有遷入閔行區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學生,憑動遷證明在安排完成第1條規定情況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3. 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學生,可憑戶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關居住證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條規定情況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4. 非閔行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學生(需要提供符合當年招生相關規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條規定情況入學後,參照上述操作。
  5. 閔行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回居住地入學工作辦法就讀。
  6. 非滬籍,有上海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統籌安排
  7. 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員攜隨行子女入學


寶山區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校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和學生,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由相關學校按照該原則制定招生細則安排入學,細則在學校網站上公佈。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小升初錄取順位:

寶山區公辦初中按戶籍劃塊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未被民辦錄取的學生排序排在同類後面。

  1. 戶籍地與實際居住一致
  2. 在本區購買房產,實際居住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房產證性質、監護人情況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3. 寄居在親屬處的。同等情況下根據寄居親屬關係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4. 在本區租房,實際居住地址與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戶籍區域(跨區、外街鎮)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嘉定區

五年一戶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小學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初中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鎮按照當年度區、街鎮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小升初錄取順位:

  1. 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 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 人戶分離,居住地為其直系親屬或本人相應的房地產證地址。
  4. 人戶分離,居住地為其直系親屬或本人的租房地址。(若上述1或2的條件相同,則根據房地產證辦理時間先後或租房居住的時間先後排序。)
  5. 其他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浦東新區

五年一戶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校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校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為原則,由招辦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細則安排入學。


入學條件及安排方式:

  1. “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適齡學生: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2.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待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學生安排後,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3. 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的(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其本人,並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4. 動遷戶子女: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如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統籌安排入學。
  5. 本市戶籍居住本區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承租人(買受人)須是學生父母(提供相關證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6.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初中階段入學,在本區有小學學籍、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小學統籌安排入學。新來滬的五年級隨遷子女,需在本區就讀初中六年級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前往有學額的公辦初中登記報名。辦理入學手續的截止日為8月10日。
  7. 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兒童、少年:香港、澳門、臺灣學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8. 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外籍學生持本人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且有有效往來簽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9. 其他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除上述情況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區入學的學生,由招辦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松江區

松江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隨遷子女參照本市戶籍操作!


小升初錄取順位:

一、城區五所街道(中山、岳陽、永豐、方松、廣富林)區域:

  1. 戶籍城區五所街道人戶一致
  2. 戶籍城區五所街道人戶分離
  3. 戶籍本區非五所街道人戶分離
  4. 戶籍本市非本區人戶分離
  5. 戶籍港澳臺城區有房產
  6. 外省市戶籍城區有房產
  7. 外國籍城區有房產
  8. 本市戶籍、港澳臺、外國籍城區無房產
  9. 外省市戶籍無房產

二、鄉鎮、九亭地區(九里亭街道、九亭鎮)區域:

  1. 戶籍本鎮(地區)人戶一致
  2. 戶籍本鎮(地區)人戶分離
  3. 戶籍本區非本鎮(地區)人戶分離
  4. 戶籍本市非本區人戶分離
  5. 戶籍港、澳、臺本鎮(地區)有房產
  6. 外省市戶籍本鎮(地區)有房產
  7. 外國籍本鎮(地區)有房產
  8. 本市戶籍、港澳
  9. 臺、外國籍本鎮(地區)無房產
  10. 外省市戶籍無房產


金山區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屬於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金山區統籌安排入學方式:

一、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安排小學、初中入學。

二、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1. 持本區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2. 持本區“居住登記回執”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3. 持本區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學生本人和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4. 其他符合條件者。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兒童與戶主關係、入戶年限等因素統籌安排。

三、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 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 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 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 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青浦區

如果同一檔次中的人數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該檔次中的所有學生實施電腦隨機錄取。該檔次中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及該檔次以下的學生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入學。


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按入戶年限排序錄取;
  2.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於2020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3.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於2020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4.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於2020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5.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於2020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6. 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且有直系房產
  7.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戶籍與戶主非直系旁系親屬,房產為非直系旁系親屬,且於2020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8. 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但無房產
  9. 非本市戶籍:有房產但積分不達120分
  10. 非本市戶籍:符合上海市入學條件,無房產且積分不達120分


奉賢區

奉賢區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相同的以適齡兒童入戶年限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額滿為止。戶口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3日。


小升初錄取順位:

  1. 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
  2. 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4.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母,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5. 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6.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7. 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且辦理人戶分離登記滿1年。
  8. 其他情況。


崇明區

三年一戶

崇明區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後)為原則。

小升初錄取順位:

  1.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2.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並擁有全部產權。
  3. 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4. 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在不同鄉鎮。
  5. 其他情況。


寫在最後

每個孩子都是家長的心頭肉,家長都希望孩子能夠進入最好的學校,享受最優質的教育。因而,在現有能夠掌控的資源內,為孩子選擇最好的學校,是每位家長都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如果各位家長對升學問題還有疑問,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小升都會回覆大家的,歡迎大家轉發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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