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已被行政处罚!唐山市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治理

“我们根据《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你进行处罚,你对此有疑义吗?”“没有。”4月17日,市公安局古冶分局京华派出所民警对一位市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当天,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组织了文明养犬行为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分别到古冶区和丰润区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古冶区2人、丰润区6人因不文明养犬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

这位市民在小区内遛狗,未拴狗链,经查其未办理养犬登记证等相关手续。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这位市民罚款500元整。该市民表示,经过这次处罚,自己认识到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危害,今后遛狗时一定拴绳、带犬证,坚持狗粪自清,“祥和、文明、清洁的环境对大家都有好处。”

市公安局古冶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谭悦介绍,他们正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单、电子大屏等在人流聚集的广场等处,组织民警、志愿者广泛进行文明养犬知识宣传,并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市民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24小时拨打,他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出警处置。

当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到古冶区幸福广场、丰润区曹雪芹文化园等地进行散发宣传单及出动宣传车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等,市民们纷纷表示支持,对遛狗不拴绳、伤人、犬只随地大小便等行为表示气愤,希望大家共同维护清洁、文明的社区环境。

目前,古冶区已办理犬证323本,丰润区办理犬证780本。两区均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积极筹办正式的犬只留检场所,专门用来收留无主犬、流浪犬和暂扣犬等。

市公安局丰润分局副局长单永生说,文明养犬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点工作,他们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居民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积极举报,共同创建全区文明、规范的养犬氛围。

市文明办督导组组长冯清和介绍,省公安厅等7部门印发了《河北省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目前已进入排查集中整治阶段。我市高度重视,正在按照上级要求深化开展创建文明城工作,广泛宣传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并长期抓下去,让文明养犬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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