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整治违停车辆

防城港市防城区整治违停车辆公告

1.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一项重要内容,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

2.在城区街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的区域停放车辆,属乱停乱放行为,违反了《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执法部门将对违停行为进行扣分、罚款、拖移车辆等处罚。

3.在人行道上违停被拖移的车辆,请车主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城管大队接受处理;在行车道上违停被拖移的车辆,请车主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4.区城管大队联系电话:0770-3253734
区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770-3282002(办公室)0770-3282001(值班室)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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