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当年《入伍通知书》一直保存至今


宅家整理藏品,找到两枚盖有相同“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的信封,看了良久,又回想起当年得到这两个“不同”三角军邮戳封的经历……

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看似普通的一张日历,对我来说非常有纪念意义,因为这天是我“从军”之日


我是1983年11月9日从我区首府呼和浩特去到天津66军高炮团应征入伍的,当时部队所在地是天津市西郊区杨柳青镇。刚入伍时,义务兵从部队寄出的平信仍然贴用8分邮票,还没有开始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也还不享受义务兵寄信优惠待遇。

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新兵三个月集训后,第一次佩戴上领章、帽徽,俗称的“三点红”在天津“解放桥”前留影


198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由所在军事单位在信封上加盖“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集中向当地邮政(电)局(所)营业窗口交寄,可享受免费邮递的待遇。


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两个1984年10月1日从不同地点、不同邮递过程的三角军邮实寄封


而对于一个爱好集邮的我来说,的确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于是我在9月30日,赶紧打电话告诉当时在天津市军部通讯站的张秋莲战友,让她务必于10月1日当天给我从市里邮局寄一封盖有“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的信。她当时因不知道上述《规定》,故把写好地址、姓名和盖有“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的信函直接投到了天津东站支局的信筒里。按照上述《兵役法》规定,这种投递方式显然是不允许也不符合规定的,且还会被邮局直接退回原发单位的,可当时邮局处理信件的同志也是没有认真学习和了解掌握刚开始实行的《兵役法》相关规定,直接按照没贴邮票,欠资处理的方式操作,在“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旁盖了一个“欠资应收×分天津东站支局”红色戳记,然后用蓝色油笔手填写了“8”字样,并盖了“天津1984.10.1.10 甲”普通邮政日戳发出了,这样我便顺利的在第二天收到盖有“天津1984.10.2杨柳青”落地日戳的此信了。

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从当兵第一年的新兵“蛋子”到第三年的老兵“邮子”,四位战友终于盼到训练、站岗、执勤后的放松,相聚一同心情愉悦,兴高采烈地弹起当时最流行的吉他,去往麻湾坨镇上赶集


尔后,又在日常紧张有序的训练间隙,时时注意其他部队战友或同学间相互往来信件。果然过了一段时间,又从山西一位战友的来信中,找到了一个当时按照《兵役法》规定交寄的信封。从此信封上可以看出,这封信是从山西霍县52845部队政治部寄出的,信封正面除盖有“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和“山西1984.10.1.9霍县”普通日戳外,还盖有一个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纪念戳(当时国家邮电部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统一下发了纪念戳戳样,各省市邮电局结合实际,刻制所在邮电局名所后,均可盖上“国庆”当天邮寄出各种信件的红色纪念戳),且背面除有到达(落地)戳外,还盖有一枚红色的投递员姓名戳。


忆36年前收藏的两个“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封

当年部队中“能人”不少,此封就是上面照片中一位战友发挥自己特长,为我画了一枚纪念封。左侧图是1985年部队改装后的一名战士在看家书,右侧图是一位满是白发和堆满皱纹、日日思念儿子的老母亲头像。在封上的下方有当年寄往北京《集邮》杂志社主编“姚振亚1985.10.15”的亲笔签名。留存至今,非常有纪念意义。


两个三角军邮封对我来说,实在是较为难得的邮品。因为它一方面记载了我三十六年前高中一毕业即“从军”保家卫国的光荣历程;另一方面也记载了我三十六年的集邮经历。每当看到这两种用不同方式邮递的军邮封,就有一种美美的享受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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