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匯有活十月財稅新規縱覽:大額現金管理開始試點

進入十月,一大批財稅新規開始實施,不少政策與企業息息相關,詳情如下。


工匯有活十月財稅新規縱覽:大額現金管理開始試點

浙江省、深圳市開展人民銀行大額現金管理試點

為了按照《大額現金管理先行先試方案》統籌推進試點各項工作,根據銀髮[2020]105號文件的要求,2020年9月底前,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浙江省、深圳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大額現金管理信息系統接口準備(接口規範另行發送);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


部分抗癌藥物和罕見病藥物稅收政策調整

為鼓勵製藥產業發展,降低患者用藥成本,自2020年10月1日起,公告附件1中的抗癌藥品和罕見病藥品,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47號)、《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關於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規定執行相關增值稅政策。

工匯有活十月財稅新規縱覽:大額現金管理開始試點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施行

該《條例》明確預算收支範圍。規定各部門預算應當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給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所有預算資金。各部門預算撥款收入和支出應當在部門預算中單獨反映。《條例》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明確地方政府債務餘額實行限額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債務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批准的總限額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並考慮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需要,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債務餘額不得突破國務院批准的限額。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個月內完成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賬戶相關事項調整

自2020年10月10日起,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辦理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賬戶查詢、凍結、扣劃有關事宜進行了規範。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遇到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賬戶因不當操作被有權機關凍結、扣劃等重大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向中國銀保監會報告等。

工匯有活十月財稅新規縱覽:大額現金管理開始試點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處罰辦法開始執行

為規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行政處罰程序,保障和監督外匯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處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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