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報考簡章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專業考試科目為:視唱聽音、聲樂、器樂三門。

一、報名辦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6]90號)執行。

二、考點和考試時間

考點:浙江音樂學院(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考試時間:2017年3月16日-23日。全體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點集中參加考試。各考生參加考試的所在批次、報到時間和考試時間,於考前一週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公佈。

三、考生報到和准考證領取

考生須按網上公佈的所在批次的報到時間到考點報到,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身份證,領取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准考證,並瞭解考試編組、檢錄時間、考試時間、考場分佈、考試規則和有關注意事項,熟悉考點環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域。考試當日,考生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檢錄、候考和考試,逾期不補。

四、考試科目和要求

(一)專業考試科目:視唱聽音、聲樂、器樂三門,總分為100分。各科目佔分比例:視唱聽音30%、聲樂35%、器樂35%。

(二)考試要求

1. 視唱聽音:

(1)視唱:考生隨機抽取一道“簡譜”或“五線譜”視唱試題,根據老師所給該題第一個音的音高定調進行視唱。

(2)模唱:考生隨機抽取一道模唱試題,根據老師所彈奏的內容進行模唱。

2. 聲樂:考生獨唱自選歌曲1-2首,背譜演唱,總時間不超過三分鐘。考生須自備“五線譜”正譜伴奏樂譜一份,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每組考生入考場前進行合伴奏一次)。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3. 器樂(鋼琴或其它樂器):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背譜演奏,總時間不超過五分鐘。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五、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於2017年4月上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佈。

六、其他

(一)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報考費為110元/人。

(二)考生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三)新生入學後將進行全面複查,凡與教育部規定不符或有考試違規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2018年我省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提前到當年1月底前完成,具體詳見當年報考簡章。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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