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了2歲,再用嬰兒這個名詞稱呼他已不合適了,因為孩子已有了他相應的獨立人格。
這個時期的孩子什麼都想模仿著做,這是因為他們學會了創造的技巧。
他們站立走路的腿硬實起來了,可以用單腿站立1-2秒鐘,也可以向後倒著走;雖然老是摔跟頭,但也能慢慢地跑起來;能上,下臺階,還能爬上飯桌跳到床上等。
若是給他積木玩,也能壘起五六塊高,手指也靈活起來,可以翻開書本的紙。
如果擰開水龍頭,他會在下面搓洗小手。
運動能力及智力也有所長進,事實上已近於獨立的人,但依賴父母之心仍然非常強烈。
在自立和依賴之間搖擺不定,是1歲半到2歲孩子的特徵。
因此,這個時期父母的義務是一邊要允許孩子在某些方面依賴父母,以儘可能地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得以安慰;一邊又要鼓勵孩子使其向自立方向發展,養成孩子一方面在某些事情上依賴母親。
另外一方面,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習慣,是這一時期孩子母親的主要目標。
必須讓孩子多次體驗自己想,自己做和做事成功之後的喜悅
在防止發生事故的前提下,給孩子創造一些冒險的機會。
遺憾的是,在現在大部分的家庭中,沒有儘量使孩子冒險的舞臺。只是在狹隘的房子裡和汽車來往穿梭的馬路上,母親只好總是重複地對孩子喊“危險!‘“不行”!來阻止孩子的冒險。
僅僅是在摔了跟頭不去扶他,而是讓他自己站起來這件事,才多少體現了尊重孩子的自立性。
讓孩子自己端杯子喝水,水可能會灑出來,母親不喜歡這樣,所以自己端著杯子讓孩子喝。
吃飯時,母親不等孩子拿起勺吃飯,就快速將飯送進孩子口中。
本來這些事情孩子都能自己做,可因為母親什麼都替自己做了,孩子認為這樣非常自在,而變得萬事不伸手,也就什麼都不做了,這樣漸漸的把孩子從自立的一面引向依賴母親的一面。
藝術源於生活,養娃培養娃的自立自信更是源於日常點點滴滴
孩子自己要做的事情,應該在身邊看著他做,鼓勵他,成功以後給他表揚。
孩子想用勺舀湯喝,就是灑了出來弄髒了衣服也不要緊。只要能送到嘴裡,就應該為他高興。
看她吃飯香的,好像連厭食症都能治癒!
對於已經能夠很好端好杯子喝水的寶寶,要鼓勵他說:“好吧,就用杯子喝吧。“
洗澡時,孩子要自己脫衣服的話,即使母親看著著急,也不要幫他,而是鼓勵他說:“怎麼樣,能脫下來吧,還差一點了,再加把勁。”
如果擰開水龍頭,寶寶搓洗小手,衣服有些溼,也不要制止。
當然不僅僅是鼓勵孩子自立,還必須鍛鍊孩子能夠自立的實際能力。為了鍛鍊身體的運動能力,有必要儘量在寬敞的地方,使用適於孩子的道具進行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