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惡務盡!惠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等十一人“涉惡”案件當庭宣判

近日,惠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等十一人涉惡案件在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某某等人涉嫌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社會影響惡劣,惠民縣檢察院指派3名員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徐學惠副檢察長擔任第一公訴人。

除惡務盡!惠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等十一人“涉惡”案件當庭宣判

該案犯罪成員多、案情複雜,受理該案後,惠民縣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張炳琪檢察長為組長的專案組,克服時間緊張、疫情防控等困難,加班加點,詳細查閱44冊卷宗,形成了32萬餘字的審查報告,認真梳理案件事實,核實定罪量刑證據,確保高質量提起公訴。辦案過程中,專案組堅持監督與辦案並重,向紀委監委移送涉惡“保護傘”線索1件,追捕2人,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提出檢察建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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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出示了相關證據並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控辯雙方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辯論,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法庭採納惠民縣檢察院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法,不上訴。

【來源:惠民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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