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微博帶出一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一條微博帶出一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重慶檢察機關首個督促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案件宣判

 

“被告人楊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日前,經由渝黔檢察機關協同辦案,督促公安機關立案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宣判。

據悉,這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推行以來,重慶檢察機關的首個督促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案件。

該案的來由,還要從一條微博說起。

今年6月16日,沙坪壩區檢察院檢察六部檢察官楊柳青收到一條來自北京檢察同仁的微信消息,點開是由博主“@皮膚科博士陳某某”推送的一條微博信息。

“這個女孩極可能遭受了不法侵害。”楊柳青留意到,博主所在的醫院就在沙坪壩區。她當即給博主留言,表明檢察官身份,附上證件照片和聯繫方式,並告知最高檢等九部門關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的規定。未見回覆,楊柳青又聯繫了博主所在的醫院。

一個小時後,楊柳青接到了該博主打來的電話。

楊柳青瞭解到,疑遭性侵女童是貴州省正安縣人。“按照女童的描述,案發地也應該在貴州,此案應當由貴州正安管轄,但估計當地警方此時還不知情。”於是,她急忙趕到沙坪壩區新橋派出所,與警方全面溝通案情,共同商討維權方案。

當天,女童的母親在醫院醫生的提示下,也向新橋派出所報案,結合楊柳青提供的情況,新橋派出所隨即向貴州正安警方發出警情通報。

與此同時,沙坪壩區檢察院向市檢察院檢察八部彙報,該部迅即對案情進行研判,並指導該院與貴州省正安縣檢察院聯繫對接,當地檢察機關第一時間介入此案。

6月17日,在檢察機關監督下,貴州正安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以涉嫌強姦罪立案偵查。6月19日,楊某某被正安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介紹,小女孩家庭的經濟狀況較差,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小女孩和弟弟由爺爺奶奶看管照顧,是典型的留守兒童。據女孩母親表述,女孩的父親一直未履行撫養監護責任,還長期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經過共同研判,當地檢察機關決定啟動對被害女童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8月25日,正安縣檢察院以被告人楊某某犯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當地檢察機關還向被害女童發放5萬元司法救助金,為被害女童及其母親申請了相關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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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日報訊 (記者 楊鈮紫)據介紹,我市檢察機關全力推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九龍坡區檢察院今年7月推出全國首個強制報告App以來,至今下載註冊量破萬,收到情況反映90餘條,其中公安機關刑事立案7件7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立案5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5份。

記者還獲悉,市檢察院、市監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健委、團市委、市婦聯將於近期會籤我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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