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是魔鬼,切勿為洩私憤違法犯罪

人與人之間產生矛盾糾紛在所難免,但總有人覺得跟直接產生矛盾的人溝通有困難,於是產生極端的想法,打破社會的和諧,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釀成悲劇,輕則報假警、扎輪胎、刮車,重則殺人、放火。今天給大家介紹一起我院受理的因亂洩私憤而犯罪的案件。

衝動是魔鬼,切勿為洩私憤違法犯罪

  案件回顧

  犯罪嫌疑人呂某某因2016年被烏海市烏達區西山陵園有限公司開除後心懷不滿、預謀報復。2019年某日晚,犯罪嫌疑人呂某某攜帶雨傘和撬棍步行沿小路繞行至烏達區西山陵園公墓。用事先準備好的撬棍撬開一座公墓,將骨灰盜走。在離開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呂某某用身體將過道邊的三座墓碑抗倒,造成墓碑不同程度的損壞。(烏海市烏達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市場價格為2180元)。

  在我國,歷來有著崇敬先人的優良傳統,殯葬禮儀自古以來都被認為是最重要的社會活動之一。隨著火葬的普及,骨灰就成了死者本身的遺留物,承載著人們的特殊情感,是人們祭奠亡者、寄託哀思之所在。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呂某某的行為不僅僅觸犯了法律,更是對我國的民族習慣和傳統的侵犯,有傷社會風化,具有社會危害性。案發後,被盜骨灰已被追回併發還被害人。呂某某對被害人予以經濟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法庭以盜竊骨灰罪判處被告人呂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衝動是魔鬼,切勿為洩私憤違法犯罪

  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選擇性罪名,盜竊屍體罪,是指秘密竊取屍體,置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之行為。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塗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

  檢察官提示

  遇到矛盾和糾紛要用理智的方式處理,儘量找機會溫和地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意見,協商解決問題。也可通過對天空大喊、跑步、跟親近的人訴緩解自己的憤怒和衝動,把心中的不滿或意見坦率地講出來,即可以洩怒,又可以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來理性的平復憤怒。必要情況下,我們可以通過正確渠道來尋求法律的幫助,切勿一時衝動,走向犯罪的深淵。

  完

  新媒體第一小組 杜金嶽

  繪畫 王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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