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可罰高達200萬,環評單位可罰5倍

在今天舉行的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針對深圳灣環評報告造假問題,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回應。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 劉友賓:近期,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在建設單位自主公示期間,暴露出抄襲、造假的問題,性質十分惡劣。我部迅即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並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環評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可罰高達200萬,環評單位可罰5倍

生態環境部表示,將對違法行為嚴懲重罰。一旦發現建設單位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將依法對建設單位處五十萬至二百萬元罰款,對技術單位處所收費用三至五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終身禁止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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