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加班而導致的個人經濟損失,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是否該賠付?

微笑是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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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出來就像一個吃不到糖的小孩子,在帶脾氣問的問題。

1、損失100萬你就不會去上班,說明你的你的工作就是你的副業,副業比你的主業更重要,那你的時間精力該放主業還是副業呢?

2、如果你是在上班加班公司也付給你正常的加班費,那麼你此時的身份,你是一個員工,你就應該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你的損失是由你自己的選擇造成的,所以公司不需要賠償。

3、如果公司是無理要求加班,而不付給你加班工資,那麼你可以索賠的,也只是追回你的勞動權益保障加班費的補償,而你的損失也不會由公司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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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桐糊說


老闆賺錢不加薪,老闆虧錢就裁員,趕貨就加班,沒貨就放假,不加班讓員工賠,給員工放假無薪假,老闆政府扶持,員工呢


呈強的偽裝


一個不理性的判決,引起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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