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的錢大部分是公婆出資的,想賣了買新房,要求過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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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房不是新房嗎?如果不是,想要新房,這是可以成立的理由。如果是,為什麼還要再換新房?

再者,現在的房子如果是老房子,當初為什麼買?是因為便宜?還是離父母比較近?還是學區房?如果是便宜,現在換房,你們手裡有錢嗎?還貸,你能接受到每月換多少?是否是你能承受的範圍?如果是學區房,那就別換了,上學是繞不過的門檻,建議不要換。如果是因為不想離爸媽家近,那就換個思維方式,怎麼能住的近,又讓自己舒心。是老人的問題,該提的提,是自己的問題該改的改。

不管是誰的問題,這都是家庭矛盾的根源,不改的話,早晚會發生矛盾,所以換不換房子,有問題的人都得要改不然家庭不和睦。死命不改,只能讓別人遠離你!!!



搬磚的幻想者


如果這個婚房就是公婆給你們買的,而公婆有自己的房子,並不住在這裡,你們要賣掉去換大房子,應該是不太過分,畢竟每個人都是希望生活條件更好一點。

但如果這房子只是讓你們住,而並沒有明確說給你們,你們要賣掉的話,就非常過分了!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要事先徵得公婆的同意!這是最基本的原則!

這裡面有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那就是既然是公婆給你們買的婚房,那就是這個房子是你丈夫的婚前財產,跟你是無關的!

但是,你把這個房子賣掉,再換成大房子,那麼這個大房子就是你們夫妻的婚後共同財產,你就有了二分之一的產權!而你這二分之一的產權裡是包含了公婆買婚房的錢的!

所以說,這個問題並不是那麼簡單的,徵得公婆的同意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


老谷聊天


我覺得你這個問題所包含的背後的問題是,新房到底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作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這個問題才是你所提問的真正問題,

如果單純的從法律上分析,我們會先把房子的資金來源進行處理,婚房是什麼時候購買的?結婚前還是結婚後?如果是結婚前那婚房很可能作為公公婆婆對其子女的單方贈與,如果是婚後,則婚房的錢,會被認為是公公婆婆對小夫妻兩人的贈與。

現在還沒有到離婚的時候,家裡人的感情應該還在,不需要也沒有必要為了房子發生爭論和爭吵,大家應該靜下心來一起討論解決問題,賣了婚房去買新房,這件事有什麼合理性?我相信公公婆婆和老公都是講道理的人,如果有道理大家不會反對的。

最後祝樓主一家生活幸福,夫妻恩愛,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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