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P稅務:恭喜!工資個稅降了!月入萬元以下可省一大筆錢

個稅抵扣開始確認!稅務總局:月入不足萬元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新個稅法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即將實施一週年。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稅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報。

RFP稅務:恭喜!工資個稅降了!月入萬元以下可省一大筆錢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個稅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體,促進了收入分配公平。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後,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個稅抵扣開始確認!稅務總局:

月入不足萬元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一、個稅抵扣開始確認!請大家務必在本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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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入不足萬元,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新個稅法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至今已快1年了。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6大專項附加扣除。

具體扣除標準如下:

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六大扣除可謂是給人民群眾減輕了不少負擔,據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新增減稅4426億元,人均累計個稅減稅1764元,惠及2.5億納稅人。

總體來看,扣除三險一金月薪1萬以下的人,專項附加扣除後,基本就不需要繳納個稅了,等同於免稅。1萬以上的人根據消費情況,能省下200-1000元。

舉個例子

拿小編的一個朋友(王先生)舉例!他是一個典型上有老下有小,求學中、揹著房貸的偽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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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要怎麼申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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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繼續享受“七提醒”

一、我2019年已經在單位辦理過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在單位辦理,該怎麼辦?

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並需要2020年在單位繼續辦理扣除,您需根據政策享受條件並結合明年您的實際情況,在今年12月份及時關注前期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您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您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二、我今年已經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還要在12月份予以關注?

答:您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並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您需要及時據實更新。在歲末12月份提醒您關注這些信息,也是請您結合明年實際情況,確定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需要您及時調整、修正。為簡化操作流程、切實減輕辦稅負擔,稅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您只需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查看並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三、如果我未及時關注並修正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答:如果您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您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如您的任職受僱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僱單位將無法獲取您的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進行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您的納稅信用。


四、2019年我是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方式報送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相關信息,該怎麼辦?

答:為便於您更便捷、準確享受政策,我們推薦您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對您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前期您填報的信息已經預填並可通過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可據此為您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五、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在單位發放最後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餘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六、如果我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享受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已填報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您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相關界面,選擇“使用此前數據自動生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功能,並點擊“一鍵確認”完成確認;如果相關信息沒有變化,即便您沒有進行上述操作,系統將在明年繼續按您填報情況自動為您辦理扣除。


七、如果我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麼辦?

答:如您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您可以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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