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漯河的車主注意了:5月1日起,城管開始“貼條”!

4月28日下午,漯河市“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移交新聞發佈會在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二樓會議室召開。

在漯河的車主注意了:5月1日起,城管開始“貼條”!


在漯河的車主注意了:5月1日起,城管開始“貼條”!

此次“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移交是漯河市委、市政府為深入貫徹落實城管執法體制改革要求,立足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升漯河市城市管理執法水平,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旨在通過職能移交,進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意識,淨化城市空間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據悉,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3月31日已經將市公安局承擔的“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移交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實施,設置移交過渡期為一個月,過渡期滿自2020年5月1日起由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執法。

自2020年5月1日起,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未按指示停放、未在停車泊位停放或超出、跨騎泊位,以及佔用人行道、盲道等違法停車行為予以查處;對不按規定停車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城管執法人員可將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停車場;積極宣傳引導沿街單位、門店、住戶人員落實“門前三包”責任,確保門前車輛停放規範、有序。

在漯河的車主注意了:5月1日起,城管開始“貼條”!

執法流程分為:

一、違停信息採集。執法人員對違停車輛進行拍照取證,市公安局進行技術支持,提供違停車主信息。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審核後將違停信息錄入漯河市停車秩序管理系統;

二、罰款收繳。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嵩山路大廳42、43、44窗口、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收費服務點窗口查詢處理違停、繳納罰款,市區部分建設銀行網點也可繳納罰款。

三、罰款催繳。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首先通過手機短信提醒違停車主接受處理。對不接受處理的車主,採取電話和短信催告;通過催告仍未接受處理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加處罰金,情節嚴重的,違停車主將作為失信人員列入誠信黑名單。公職人員發生違停行為不積極處理的,除承擔以上後果外,該行為還將影響其工作單位文明單位評選、考核等。另外,對於違停車主不接受處理且再次違停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將依法將車輛拖離現場。

下一步,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將根據職能劃轉,加強違法停車行為查處力度,同時與公安局溝通規範科學施劃城市道路停車路段及泊位,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促進漯河市城市管理更加規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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