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仙遊一男子拿刀砍人,被反砍成輕傷二級依然要坐牢!

還敢打架?

囂張!仙遊一男子拿刀砍人,被反砍成輕傷二級依然要坐牢!

後果很嚴重…

後悔都來不及!

囂張!仙遊一男子拿刀砍人,被反砍成輕傷二級依然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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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人反被砍

害人害己領刑罰


仙遊男子凌某持刀砍人,反而被對方砍成了輕傷二級,對方因正當防衛免受刑罰,而凌某卻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2019年5月,凌某在自己的滷味店內喝了五六瓶啤酒後站在街上。這時,旁邊牛肉檔的老闆娘趙某往凌某這邊瞧了幾眼,凌某以為老闆娘是在嘲笑他,衝過去往趙某的頭部打了幾下。趙某老公林某得知老婆被人打後,拿起牛肉檔上的切肉刀砍了一下案板,對著街上一通亂罵。凌某聽到罵聲,奔入旁邊的小商品店內拿起2把菜刀,欲砍林某。但因酒喝多了,凌某被腳下的一個垃圾桶絆倒在地,凌某爬起來後再次往林某砍去。此時,已有防備的林某也順手拿起案板上的牛肉刀格擋了一下,凌某手臂被刮傷。隨後,林某往路邊跑,凌某繼續朝往路邊跑的林某再揮出一刀,林某順勢擋了一下,並用牛肉刀反手一揮,砍到了凌某的頭部。案發後,凌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爭取從輕處理。經鑑定,凌某的傷情為輕傷二級,林某的傷情為輕微傷。


2020年1月,仙遊縣檢察院以凌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訴,近日,仙遊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凌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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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藉此要特別強調的是

正當防衛非以暴制暴,

而是“以正對不正”


那怎樣?!

才能算是正當防衛...


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應符合>>


  •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防衛過當: 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構成要件>>


  • 防衛行為大大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範疇
  • 防衛強度大大超出了性質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強度


最高檢明確正當防衛界限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12月19日印發的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中,集中發佈了四個案例,均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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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下發的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分別是>>

陳某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5號)

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檢例第46號)

於海明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7號)

侯秋雨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8號)


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介紹表示>>


“專門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進一步明確對正當防衛權的保護,積極解決正當防衛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檢察機關提供司法辦案參考。”


以下2種情況別怕

你就是正當防衛


加害者實際對你存在威脅


以醫患糾紛為例>>


假設醫生A因為醫療糾紛被患者家屬B騷擾,B在騷擾中提到要傷害A,A認為這種威脅是實際存在而非空穴來風


所以A在工作期間隨身攜帶刀具或者棍棒之類的硬物,後來B真的兌現威脅,對A進行人身傷害。


這時A拿出隨身攜帶的武器將B擊傷甚至擊斃。這種情況下在以往極大概率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而最高檢在本篇長文中表達的意見是,A的做法本身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只要B確實存在“行兇”的事實,則A也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這條強調了威脅必須是實際存在的!而非空穴來風,如果你感覺他會打你,那可不行~


加害方表現出行兇可能


讓我們來看下面這個例子>>


江湖大哥A拿著砍山刀堵在門口威脅B,說B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B,並且拿刀子在B的面前比比劃劃,甚至用刀背觸碰了B敏感的肌膚。


也許這時候江湖大哥A只是想嚇唬嚇唬B,並沒想真的砍人


如果是以往,B直接奪下江湖大哥A的刀把A砍翻,這極有可能被認為防衛過當或者是故意傷害。


但今後這就是正當防衛,因為B處在實質性的人身傷害威脅下,他並不需要揣摩A的真實目的就可以實施防衛。


正當防衛也要有個度


1


不能暴力手段相差太大


所以歹徒A刀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歹徒A,暴力手段對等,哪怕結果嚴重不對等,也認定正當防衛。


不過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歹徒A只是給你兩個飛腿,你回身掏出一把匕首把他刺個對穿那是不行的


也就是說對方採用什麼級別的暴力,你才能回以什麼級別的暴力,這一點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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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能蓄意報復性“防衛”


劃重點了!別人拿刀砍你,你奪下刀砍回去,砍著砍著對方跑了,你覺得不安全可以繼續追著砍。


當然一定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而且不要蓄惡意進行“報復”。若防衛措施的強度與侵害的程度相差太過懸殊,則成立防衛過當,負刑事責任


這個案例的正面意義在於,今後正當防衛的時長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兇者遠離現場或完全不能對受害者構成威脅,正當防衛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遇到侵害,優先選擇報警!


不管怎麼說,優先選擇報警,通過公安機關解決矛盾、防範侵害,儘可能理性平和解決爭端,避免濫用武力。


小編再次提醒

充分行使正當防衛權 ≠ “以暴制暴”


選擇最好的方式

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反應

比如,報警!


囂張!仙遊一男子拿刀砍人,被反砍成輕傷二級依然要坐牢!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

防衛過度

得不償失

來源:平安仙遊

編輯:曾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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