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頭盔騎摩托 一查竟是未成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而摩托車屬於機動車,與汽車一樣,必須年滿18週歲才能申領駕照。如果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是屬於無證駕駛,不僅違法還危險。近日,一位沒有佩戴頭盔的駕駛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查,駕駛員竟是一名未滿十四周歲的小姑娘。

4月20日,晉城公安交警一大隊二中隊民警正在執勤時,發現一位未戴頭盔的摩托車駕駛員,將其攔下進行處罰時,發現該駕駛員不僅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摩托車也沒有牌照,進一步對其身份進行核實時,這位女孩竟然還未滿十四周歲。被查處時,小女孩顯得很慌張,於是民警問出了女孩家長的聯繫方式,其父親到場後稱,知道孩子沒有駕駛證,但因為孩子會駕駛摩托車,所以也沒想那麼多。隨即民警對家長和孩子進行了批評教育。

未戴頭盔騎摩托 一查竟是未成年

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缺乏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一旦在路上遇到突發情況往往會手足無措,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在此,交警一大隊提醒廣大家長們,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加強對家裡車輛的監管,防止孩子私自騎車出行,以確保孩子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