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有效的遗嘱就一定能够照单执行吗?

案例介绍


老陈和前妻一共生育两个女儿,1986年前妻因病去世了。九十年代初单位房改,老陈折合工龄把房子买了下来。2006年经人介绍结识了王阿姨,俩人一谈很投缘,很快,就登记结婚,组建了家庭。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2009老陈得了脑梗,行动不便,日常生活由王阿姨照顾。自从生病后,老陈的脾气也暴躁了许多,开始挑剔王阿姨,认为王阿姨照顾不尽心,产生了点小误会。2012年年初,老陈去世了,留了一份自书遗嘱,房子给两个女儿每人一半,对这个再婚的老伴儿只字未提。老陈去世后不到十天,两个女儿就把王阿姨告上法庭,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全部房屋。王阿姨哭着向我诉说婚后如何操持家务,如何照顾病后的老陈,现在却要被赶出家门,我都快70岁的人了,可怎么办啊?通过咨询,我得知王阿姨是外省市农民户籍,没有正式单位,没有退休金。

真实有效的遗嘱就一定能够照单执行吗?


法律依据


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庭审中我们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主张应给王阿姨留出必要份额,向王阿姨支付相应对价。这下彻底打掉了两个女儿志在必得的锐气,终于愿意坐下来和王阿姨协商,并最终达成王阿姨在房子里居住至终老,房屋由两个女儿继承的一致意见。


律师提醒


我想这个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我们一般人的朴素认知。再婚的家庭关系相较于原生家庭关系本就脆弱,家庭成员之间更应该以诚相待。虽然王阿姨与老陈的两个女儿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但念及照顾病后老陈数年的份上,把王阿姨扫地出门,也不符合民法中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法律容情,慧海解忧。律师在此提示您,珍惜眼前,珍惜当下,没有什么比家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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