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占位、一车占两位 花式“霸占”免费泊位为哪般?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霍卫国

非机动车占位、一车占两位 花式“霸占”免费泊位为哪般?

“海曙区新高路沿街商铺乱占车位,作为周边住户真的受够了,这些商户每天都拿破三轮车绑在栏杆上来抢占车位。公共车位不是应该大家都能停吗?”4月18日下班时分,有网友在微博中投诉免费泊位遭“霸占”的乱象,引起了网友共鸣。

自宁波恢复道路两侧机动车泊位收费后,免费泊位遭遇三轮车、(电)单车、杂物故意霸占的投诉趋热。今天,记者先后来到海曙区新高路、粮丰街实地采访,看看微博投诉的两处点位如何解决。

“这几辆破旧的非机动车平时基本不用,就是路边这几家开店的故意停放的。”上午9时许,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中队长朱晶磊来到新高路,开始着手整理路边横七竖八的电动单车。记者看到,遭遇投诉的泊位上停着平板车、三轮车、自行车,全部被锁在路边的栏杆扶手上,一副僵尸车占道的破败光景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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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晶磊告诉记者,由于新高路马路狭窄,一旦大车停放在泊位中,店面就看不到了,这也是店家占位的原因。“这种车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不如撤掉:居民没机会停,店铺占了也不一定停。周边其他的停车位,距离宽的基本就不存在这种问题。”

为了切实解决停车难题,朱晶磊还是带着队员挨家挨户上门,对店主放车占道的行为进行劝导。不一会儿,新高路边侧泊位恢复了有序和整洁。

“店面锁的三轮车全部已经拿掉了,现在放着的都是共享单车跟老百姓买菜的电瓶车。我们要求店面不得在新高路周边停车位上摆放闲置物品或者锁车等。”朱晶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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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粮丰街的一家招牌为“优优植物园”的店铺,也是微博投诉点位所在。网友在4月17日晚上吐槽道:“明明是停车位,店铺为了自己生意,硬是把二个车位都霸占了。已经不是一天二天,公德心在哪里!”

下午1点半,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段塘中队指导员麻淑东巡查途中,特地带记者来探了个究竟。还没走到这家花店,被投诉一车占两位的灰色皮卡小货车立即映入眼帘,但此时的皮卡车正规范地停放在泊位内。

“我上下班不开皮卡车,这辆雷诺车也是我的。担心白天抢不到车位,店里来回不方便,就用皮卡车占了门口两只车位。”面对麻淑东的批评教育,店家坦白了错误,也表示今后注意文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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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两复进程加速,季节替换来临,中心城区停车难将更为突出。对于“花式”停泊故意霸占公共机动车位的行为,城管部门除劝导外,到底有没有执法处罚权?

市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不按规定停车可依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四十五条规定,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对在道路停车泊位不按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停放车辆或者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不缴费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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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僧多粥少”是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加快推进“甬城泊车”智慧停车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助力、执法疏导、收费抑制等手段,紧密结合宁波公共停车实际现状,一方面提高管理执法服务水平,一方面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努力营造全社会非必要不开车、公共交通出行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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