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南康:"云庭审"监督开启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

正义网赣州4月27日电(通讯员黄昭才)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工作要求,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提起公诉的吴某诈骗案进行“云庭审”监督。据悉,这是该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监督公诉人庭审活动,也是该院积极落实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个缩影。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在线讯问了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与庭审的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案件事实、定性及量刑等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人民监督员通过观摩庭审现场,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 

庭审结束之后,该院迅速召开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活动监督情况反馈会。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孔小毛表示,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只眼睛”,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有助于检察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好,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交流,采取多种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推动南康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后,三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意见,表示“云庭审”监督方式既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非常实用。人民监督员还对公诉人规范的出庭行为、娴熟的讯问询问技巧和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建议检察官今后更加注重细节,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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