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法》,有關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經濟損失,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為較大事故
毫無疑問,4月18日,發生在新鄉市原陽縣,4名兒童被一工地自卸車傾倒土方時,掩埋身亡,無疑是個較大事故。雖然4名兒童已成悲劇,但是我們很有必要了解這個教訓,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1、事故回放。
2020年4月18日,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4名兒童玩耍時,被原陽盛和府建築工地,一輛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在工地玩耍的4名少年兒童掩埋,4名兒童全部身亡。造成了3個幸福家庭永遠的悲劇。
2、安全等於責任。
我們常說:安全重於泰山,安全無小事。這話絕不是空穴來風,也不是隨便說說就算了的,而是經過了千百年來,國內外無數悲慘事故的發生而得出的血的教訓。
就拿這次出事的盛和府建築工地來說吧,如果安全工作做好了,比如工地的圍擋嚴密牢靠,沒有小孩子可以鑽進去的縫隙,就不可能出現這次的悲劇。再退一步講,如果建築工地的安全工作嚴密有序,工地上平白無故多了4個孩子,不會沒人看見,若能有人及時把孩子趕出去,也不會出現這種事;再者,開自卸車的司機,若能在卸車之前,查看一下後面是否有人在現場,也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或者,在卸車過程中,若能留意到孩子,及時施救,或許也不至於造成4名孩子全部遇難的悲劇。
以上那麼多情況,如果有留意了任意一種,也絕不會出現今天的悲劇。說到底,悲劇的發生,根本原因是工地負責人,以及負責安全者,絲毫沒有把責任放在心上。你把責任甩一邊,責任何必理你呢,它會讓你付出百倍千倍的慘痛的教訓,事故會幫你把責任這堂課補上,並且讓你終生難忘。
責任,不但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也是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也是每個人必須承擔的。沒有責任,如同沒有剎車的車輛,終究要付出車毀人亡的代價,害人害己害國家!
3、安全等於效益。
一個企業發展的好壞,除了人的因素,還有安全上的考量。安全就是效益,說得一針見血。就拿這次疫情來說,大家都知道,疫情這些日子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產生了多大的影響。如果不是疫情,人們的出行安全了,餐飲業也會安全了,人就會多起來了,生意就會好起來,企業的效益就會好起來,而我們有了可以正常上班的工作,才會有工資發,這些一環扣一環的流程,無不印證了安全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企業也是如此,只有把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一心一意謀發展,才能無後顧之憂,才能不在半道上翻車。還是說這次的盛和府建築工地,如果公司資質以及其它方面都是合乎法律手續的,招聘的人員也是有正式資質的,還有當地的有關監管部門,若能嚴格執法,加強監管,盛和府建築工地也斷然不會開工,也就沒有後來的事情發生了。
如今,就是因為安全,盛和府建築工地一時半會也不會開工了,效益不知不覺全飛走了,而有關部門有關人,每月到手的“效益”,也永遠失去了,官帽也不保了。
4、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中。
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安全在哪裡?其實,安全就在我們每個人自己的手裡。心裡有安全這個意識,你的安全就在。心中沒有這個意識,它就會像一個隱藏在我們內心的敵人,在時時觀察這我們的一舉一動,一旦有疏忽大意之時,就是它肆虐攻擊之時,侵奪我們及其他人的生命,毫不留情,而且再無還擊可能。
4名青春年少的兒童,4個鮮活無比的生命,誰能想到躲過了今年肆虐的疫情,卻沒能躲過一個工地一輛傾倒土方的自卸車。
可憐這4名孩子,馬上開學在即的學校,再也無法回去了。但願此事能有一個圓滿的解決,但願類似的悲劇從此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