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柳州將出臺市級耕地開墾費徵收政策

日報消息(記者粟桂利)4月21日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我市將出臺市級耕地開墾費徵收政策,該項政策此前公開徵求了社會意見。根據即將出臺的新政策,經依法批准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繳費標準按照耕地開墾費最高標準的兩倍執行。即,永久基本農田耕地開墾費徵收標準水田(水澆地)80萬元/公頃,旱地40萬元/公頃。

一直以來,市委、市政府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著力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比如,去年12月,市政府正式印發《柳州市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實施方案》,目標明確在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於35.051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28.399萬公頃,建成17.029萬公頃集中連片、設施配套完善、高產穩定、生態良好、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據瞭解,根據即將出臺的新政策,凡在柳州市行政區域佔用耕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規定履行補充耕地的義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繳納耕地開墾費,即不具備自行補充耕地條件的;用於補充耕地的耕地開發項目經驗收不合格的;用於補充耕地的耕地開發項目新增耕地未予確認的;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達不到佔用耕地的數量和相當質量的。非農業建設項目用地應繳納的耕地開墾費或專項用於補充耕地的其他費用,並作為建設項目用地成本列入該建設項目總投資。

有兩類情況可以免繳耕地開墾費。一是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的項目單位或個人自行補充耕地,包括通過購買方式自行取得補充耕地指標的,經確認補充耕地數量和質量達到佔用耕地的數量和相當質量,免繳耕地開墾費。二是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易地扶貧搬遷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7〕121號)規定,對使用增減掛鉤指標的建新地塊,免繳耕地開墾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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